《费县探沂镇宝地华府地块(2018-S025号宗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费县探沂镇宝地华府地块(2018-S025号宗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山东省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发〔2019〕129号)和《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发〔2020〕4号)有关规定及相关政策要求,“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机关团体用地、新闻出版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的建设用地,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对费县探沂镇宝地华府地块(2018-S025号宗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24日-12月1日(7天)。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费县探沂镇宝地华府地块(2018-S025号宗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2、项目地址:费县探沂镇G327与兴业路交叉口西北角。
  3、基本情况:该地块土地现状类型涉及工业用地23434㎡。目前地块正在建设为宝地华府小区。为了保证该地块的安全再利用,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环境管理要求,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招投标方式开展费县探沂镇宝地华府地块(2018-S025号宗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山东省鲁南地质工程勘察院(山东地勘局第二地质大队)中标该项目的调查工作。
  二、调查方案
  调查方法主要为现场调查、人员访谈等。
  三、调查结论
  费县探沂镇宝地华府地块(2018-S025号宗地)位于费县探沂镇,地块南至G327国道,东至兴业路,西至政府储备用地,北至薛保东用地。地块面积23434m2。费县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主导风向东南向西北。地块处第四系主要为全新统冲积层,岩性为粉质粘土,土质不均。石炭系泥岩地层,土壤类型为棕壤。本地块地下水主要以基岩裂隙水型式赋存,第四系孔隙水透水不含水,主要地下水赋存于泥岩裂隙中,地下水稳定水位埋深9.0-9.5m,地下水基本不开发利用。
  调查地块于60年代之前为农用地,无企业存在,1960年~1990年为砖瓦厂,特征污染物为砷、多环芳烃,1990年~2003年为单板厂,2003年~2018年为费县盛宝木业有限公司,2019年地块用地性质转变为住宅用地,开始建设宝地华府小区,规划土地用途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中的第一类用地。目前该地块地面建(构)筑物均已拆迁完毕。通过现场踏勘,地块建筑物历史卫星图片基本一致,地块历史为工业用地,用于木片加工、木板加工储存,不涉及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运输;地块内土壤不存在被污染迹象;本地块周边存在化工企业、木片、木板加工企业、电器企业等。现场踏勘地块内未发现储罐、排水管(渠)、污水池、废物堆放池,未发现异常的污染迹象,土壤颜色正常、无刺激性气味。
  本次工作总共布设土壤监测点6个(其中:地块内土壤监测点5个,地块外土壤对照监测点1个),地块内采样点的采样深度分别是表层回填土样、粉质粘土层,各 3 层样品,部分点位采集平行样。地块外土壤对照点均采集表层样。检测土壤样品22件(其中含3件平行样),均监测 45 项指标加 pH、石油烃,含重金属 7 项(砷、镉、六价铬、铜、铅、汞),挥发性有机物 27 项,半挥发性有机物 11 项。
  本项目采集的所有土壤样品全部由具有CMA资质认证的山东省鲁南地质工程勘察院(山东省地勘局第二地质大队)实验测试中心进行检测分析并提供了全部检测样品的检测报告。
  依据土壤样品检测结果,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建设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所检测的重金属和无机物(10项)、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和石油烃类(总石油烃(C10-C40))等指标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初步判断该地块土壤质量良好。
  本次工作共布设4个地下水监测井,其中BS01、BS04监测井因泥岩裂隙发育的不均一性,未见地下水。在BS02、BS03监测井中采集3件地下水样品(一个平行样)。地下水检测指标为:色、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以 CaCO3 计)、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耗氧量(COD Mn 法,以 O 2 计)、氨氮(以 N 计)、硫化物、钠、亚硝酸盐(以 N 计)、硝酸盐(以 N 计)、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以及苯并[α]芘、苯并[b]荧蒽、萘、蒽、荧蒽、石油类、甲醛、Ca 2+ 、Mg 2+ 、Na + 、K + 、CO 3 2- 、HCO 3 - 等,共计 48 项。
  地块东北角的BS02监测井除总硬度,其余检测指标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 类标准。位于地块西南角的BS03监测井除总硬度、硫酸盐、COD(Mn)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 类标准,其余检测指标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 类标准。总硬度、硫酸盐、COD(Mn)均为一般化学指标,不属于毒理指标。分析超标原因为:总硬度、硫酸盐超标,是由于地质原因;COD(Mn)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地块内地下水水量小,流动性差。项目地块内及周边区域的地下水均不作为饮用水水源,不存在暴露途径,不会对未来居住、工作人群造成健康影响。
  综上,本调查报告认为,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质量可基本满足居住用地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下一步详细调查采样分析和风险评估。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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