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阎良区2020-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措施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阎良区2020-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措施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阎良区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措施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阎良区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措施采购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沁水路1266号草北小区商务楼四楼陕西远华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12-14 14:0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HZB2020-G-052
2、项目名称:阎良区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措施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450,000.00元
4、最高限价:450,000.00元
5、采购需求: 阎良区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措施采购项目,1批, 采购预算: 450,000.00元, 项目概况: 关山、振兴村的有机肥和秸秆腐熟剂采购,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项目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0-12-20 00:00:00 至 2021-01-10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明;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4、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5、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6、供应商需提供肥料登记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提供加盖厂家鲜章的肥料登记证);7、供应商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将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11-30 17:00:00 止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沁水路1266号草北小区商务楼四楼陕西远华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免费赠送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单位(公司)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
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12-14 14:00:00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沁水路1266号草北小区商务楼四楼陕西远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市阎良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联系人:西安市阎良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经办
联系地址:西安市阎良区凤凰东路29号
联系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晁曼 陈娟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远华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沁水路1266号草北小区商务楼四楼陕西远华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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