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首届(中国丹东)时装周暨防护纺织品合作洽谈会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0 首届(中国丹东)时装周暨防护纺织品合作洽谈会)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12月4日10:0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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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DCGJC
******* 项目名称:2020首届(中国丹东)时装周暨防护纺织品合作洽谈会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7.9592万元
最高限价:197.9592万元
采购需求:整体要求:1.通过时装周的举办,重振丹东轻纺名城雄风,打造丹东“中国运动户外服装名城”与“防护用纺织品名城”双名城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发挥产业的基础优势、区位优势、产业链优势、技术与劳动力资源优势,加强国内外产业的对接与合作,承接从产能转移到产业转移,促进丹东纺织服装行业向“科技、绿色、时尚”产业发展。通过一年一度的时装周活动,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把丹东打造成为运动健康时尚之城。既要体现丹东市纺织服装产业的特色,又要体现城市文化,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2.投标人根据要求,做出本届丹东时装周相关活动策划方案;
本项目策划与执行团队要求:1.团队组织健全、职责明确、团结高效、专业性强、反应迅速、执行力强;2.深入了解纺织服装产业特色,多次策划、组织、执行过国际国内纺织服装专业展会、时装周、品牌推介、产业集群推广对接、设计大赛等各项活动;3.能够把城市特色、产业特色与现代时尚文化相融合,打造具有影响力的产业名片及城市品牌活动;4.配备活动执行的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具体执行工作,全程监控,负责整个活动的流程,工作人员的调度,保障顺利完成各项活动,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大型活动的经验;5.导演及团队:对本次活动内容具有深刻理解能力,执行过国际、国内服装产业集群的开幕式、时装周等大型时尚活动经验,良好的协调、统筹各方面资源能力;6.秀场搭建团队人员要求:团队中要求至少有一名照明设计师,至少一名音响调音员;7.团队中应含有后台管理人员、礼仪、穿衣助理等相关人员;
8.具有组织全国及省级相关行业会议的经验,具有整合产业链资源的能力,打造产业集群影响力,组织相关论坛会务等策划、执行能力。
合同履行期限:12月5日前完成活动策划、演职人员组织协调、秀场舞台搭建并通过采购人验收,时装周活动服务期限:2020年12月5日-2020年12月6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第7条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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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①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②供应商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供应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最先报名的供应商;
④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禁止投标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4日起至2020年12月1日止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办公时间9: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 交易文件编制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4日10:00时(北京时间)
(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第一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
2020年12月4日10:00时(北京时间)
********">地点:
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第一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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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DDZFCGZX@163.COM邮箱,须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所有证件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致电
****-*******,确定报名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邮件为准,未参与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投标无效。具体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丹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
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号丹东市市政府四楼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DDZFCGZX@163.com 开户行:
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000151(咨询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蒋艳 贲晓霞 电 话:
****-*******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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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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