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斗篷山—剑江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都匀斗篷山—剑江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都匀斗篷山—剑江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二次)已由都匀市发展改革局以匀发改复(2018)1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都匀斗篷山-剑江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申请上级补助及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都匀斗篷山-剑江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斗篷山景区
2.2项目规模:斗篷山景区风雨亭廊、步道、护栏、旅游公厕、挡土墙等基础设施维修(斗篷山风景区5座风雨亭廊、展览馆、10公里步道、护栏等维修改造,5座旅游公厕提质改造、停车场水毁修复等
2.3计划工期:180天
2.4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招标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都匀斗篷山—剑江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二次)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24日00时00分至2020年11月2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qnggzy.cn)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24日00时00分至2020年11月2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qn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5日09时30分,地点为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都匀市黔南大道(原黔南农机校内))。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5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都匀经济开发区黔南大道黔南州农机校内)面交贵州瑞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1本次项目采用电子招标,首次进入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涉及到本项目文件澄清、更正、通知等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CA证书办理方法请查阅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办事指南。7.2 鉴于金融机构下班时间为 17:00 时,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完成缴费手续, 建议投标人妥善安排报名及缴费时间,避免出现因手续不完善而不能报名的情况。7.3 以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本次招标的计划工作时间,如有修改变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另行网上通知,请各投标人及时查看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相关信息。
招标人: | 中国都匀斗篷山-剑江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瑞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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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都匀市江城大厦 | 地址: | 都匀市南华花园1单元2602号 |
邮编: | 558000 | 邮编: | 558000 |
联系人: | 罗宇 | 联系人: | 黄维 |
电话: | / | 电话: | / |
手机号码: | 187*****802 | 手机号码: | 133*****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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