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应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 ①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②事业单位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 ③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其隶属法人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应答行为及中标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 2.财务要求: 2.1.应答人须提供近2年(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证明近两年无连续亏损,净资产为正值。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部分不能提供审计报表的企业不适用,可要求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2.2.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①如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相关证照上未加盖一般纳税人戳印的,要求提供税务机关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②如应答人为小规模纳税人,要求提供为本项目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的承诺函; 2.3.应答人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应答前半年内任意月份的纳税有效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报价人,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3.业绩要求: 应答人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移动通信网络综合代维类相关项目业绩至少2个。 应答人所提供的所有业绩均须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作为证明,只计算单项合同和框架类合同下的采购订单,不计算框架类合同。合同关键页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服务范围和内容、合同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签署日期,框架类合同还须提供框架下的采购订单。未完整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业绩无效,不参与本项目各阶段评审。应答人应提供业绩所涉及的合同主体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合同原件备查。 4.人员要求: 人员要求:应答人应为本项目配备3人(含)以上服务团队,其中:设置项目经理人1人,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拟派项目成员中至少2人须具有低压电工证,提供低压电工证复印件; 项目经理须提供简历表(格式见比选文件第六章)、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有效的学历证明扫描件、与应答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甲方须为应答人)和应答人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未完整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人员,不参与本项目各阶段评审。) 5.其他要求: 1)近3年内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因应答人责任引起的与中国移动北京公司的仲裁、诉讼和弄虚作假的;(2)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行为;(3)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4)按照《中国移动北京公司采购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规则》被处理的,或在处理执行期的; 2)提供《信誉声明承诺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比选包应答或未划分比选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