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县农村气代煤工程安全评价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海兴县农村气代煤工程安全评价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海兴县农村气代煤工程安全评价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兴县农村气代煤工程安全评价项目由/以/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海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2.1 工程名称:海兴县农村气代煤工程安全评价项目
2.2 建设地点:海兴县。
2.3 建设规模:海兴县农村气代煤工程安全评价项目,涉及高湾镇、赵毛陶镇、小山乡、苏基镇、张会亭乡、香坊乡、辛集镇共7个乡镇约33843户(最终以实际验收户数为准)的气代煤工程安全隐患评估工作。
2.4 标段划分:共分为三个标段。各标段内容如下:
一标段:高湾镇5517户,赵毛陶镇6666户;共12186户。
二标段:小山乡5585户,苏基镇5909户;共11494户。
三标段:张会亭乡5005户,香坊乡3512户,辛集镇1649户;共10166户。
2.5工程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相关服务,并提供验收报告。
2.6质量标准:合格
2.7资金来源:已落实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合法经营范围的单位,且具备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3.2拟担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安全评价师,且提供在本单位近1个月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3.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系统(网址: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后,选择“沧州市(全流程),打开【工程建设-招标文件下载】菜单,进行交易文件下载操作。下载招标文件过程中如遇到系统问题可咨询话:********00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网址:http://xzsp.cangzhou.gov.cn/ggzyjy/)”首页的“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公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在CA窗口办理CA密钥,咨询电话****-*******/********55。
5.2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1月3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5.3招标文件费: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解密: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CZTF 格式),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
6.2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0年12月16日9时30分,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6.4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0 年12月16 日9 时30 分至2020年12月16日10 时00分(以本项目电子开标系统时间为准)
6.5本项目开标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6.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投标人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海兴县
联系人及电话: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39号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北院行政楼一、二楼
联系人及电话:王金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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