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文化和旅游局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广播器材配置三次采购招标公告
鹤峰县文化和旅游局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广播器材配置三次采购招标公告
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鹤峰县文化和旅游局的委托,就鹤峰县文化和旅游局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广播器材配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现进行三次挂网,邀请有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鹤峰县文化和旅游局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广播器材配置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FXZFCG2020-018号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完成1个县级平台升级改造,9个乡镇平台升级改造,完成131个行政村、650个终端、1300只高音喇叭、9个音柱设备的采购、安装、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程施工须根据鹤峰县文化和旅游局的设计方案定村定点实施,本项目采用的技术方式为IP模式。 2、项目特殊要求:中标方提供的新产品和新技术系统与鹤峰县原有的TS流农村智能(应急)广播系统的设备对接和兼容,包括县乡村平台、协议代码、控制指令等,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与规范。 3、数量、品种及规格:参数规格及功能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中的采购需求。 4、服务期限: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50日内完成建设、调试并交付使用。 5、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60日历日。 6、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付款。 7、预算金额:182万元(包含前期设计费用1万元),超过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无违背该规定的书面承诺并加盖鲜章; 2、具备此次采购的经营范围,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3、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为准); 4、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提供货物(服务)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七、招标文件领取 1、公告时间:2020年 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1日。 2、本项目不设置报名环节,由潜在的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请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峰专网(http://hf.eszggzy.cn/hfweb/),点击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附件免费下载。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可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及变更,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以公告形式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峰专网上同时发布,因取消报名环节,无法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上述网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八、递交投标文件 (一)应递交的文件及递交方式: 1、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本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人(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现场单独提交,格式见附件); 2、招标公告第六“投标人资格要求”款规定的相应资质证件及证明材料(单独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投标人名称); 3、投标文件(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 4、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格式见附件)。 (二)递交文件时间:2020年12 月15日上午9:00至9:30分。 (三)递交文件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一开标室(鹤峰县容美镇溇水大道88号) 以上文件递交逾时恕不受理,投标人一旦递交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视为同意并接受招标公告中的所有条款;不完全响应招标公告“八、递交投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九、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十一、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峰专网上发布。 十二、联系人: 鹤峰县文化和旅游局杨先生 电话:183*****056 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 张女士 电话:****-******* 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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