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烧炉招标公告

垃圾焚烧炉招标公告

抚州市明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有关江西省乐安县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就垃圾焚烧炉询价采购公告

经乐安县采购办批准,抚州市明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乐安县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委托,对垃圾焚烧炉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提供满足要求的货物。
一、采购项目编号:FZMDL-2012-39
二、采购预算总金额:18万
三、采购内容:垃圾焚烧炉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品牌型号
农村生活无害化垃圾焚烧炉
1
然美环保RM10-15T

设备及配件为全新,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供应商需提供设备清单
四,货物的技术参数:
有专利“酒坛式”设计烟气在炉膛上方翻滚,产生二次燃烧效果,使炉温大于850度以上,日处理量10-15吨,二恶英检测小于0.1TEQNG/立方米。
序号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检验结果
1
炉体高温
180±1cm
181cm
2
炉体直径
183±1cm
188.5cm
3
内炉容量(耐火泥厚6cm计)
2.0m3(1.55m3) ±0.02
1.99m3(1.51m3)
4
进料口直径
13±0.6cm
12.5cm
5
出料栏直径
85±0.5cm
84.8cm
6
出渣口尺寸(宽×高)
(44×37)±0.5cm
43.5×36.8cm
7
保温层厚
(6-32)cm
最薄处6.2cm,最厚处31.3cm
8
耐火泥厚度
(6-8)cm
6.8cm
9
内炉钢板厚度
8±0.5mm
7.76mm
10
外炉钢板厚度
8±0.5mm
7.75mm
11
引风口直径
(27-30)cm
27.1cm
12
烟囱口直径
(20-30)cm
26.5cm
13
烟囱高度
(11-15)m
11.28m
其它要求:投标人应在招标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且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交货,并在乐安县清洁办指定的地点免费完成安装调试交付使用
五,投标人需知
1、资格要求:
(1)、投标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2、报名时需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以上材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3、供应商应保证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先进的工艺和合格材料制造而成的,符合国家或相关的行业标准,并完全符合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技术的要求。
4、2012年 11月 8日—2012年 11月 12日,上午9:30之前(北京时间)。报名费100元,报名地址: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面添乐商行二楼明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5、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1)询价响应文件必须密封完好并加盖启封章,保证金2000元用信封封好并盖章并派人在2012年11月12日上午10:00整递交至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面添乐商行二楼明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询价响应文件及密封不符合要求的,招标方拒绝接受;
3)投标报价应该是含税价及其他费用的最终报价,卖方必须提供本公司的税
票。
6、询价响应文件的制作
询价响应文件应包括:(1)投标产品价格表(2)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表(3)投标书附件(投标方视需要编写)(4)报价人须提供询价响应文件4份,一律采用A4纸张,装订成册入袋内密封并在封签处贴封条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授权代表人签字。袋外写明报价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7、开标地点: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面添乐商行二楼明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8、采购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由中标人三天内与采购人签订。
9、交货地点和时间:地点(乐安县内采购方指定地点),时间(中标单位必须在七天内供货)。
10、验收:交货完毕后十个工作日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11、付款方式:全部交货后凭税务发票一次性付款80℅余款六个月后付清
12、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3、报价人及其代表应遵循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通行规则。
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8*****995
邮箱:********6@qq.com
抚州市明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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