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清远市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项目(第2批)公开招标公告
2020-清远市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项目(第2批)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0年清远市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项目(第2批)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清远市新城凤翔大道23号东方天城花园二号楼首层商铺99号自编01号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2月 15日 0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800-202011-050300-0051
项目名称:2020年清远市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项目(第2批)
预算金额:4,961,700
最高限价(如有):*******.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2020年清远市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项目(第2批)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项目包号
采购内容
实施地点
数量
服务期
预算金额(元)
01
2020年清远市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项目(第2批)
连南瑶族自治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1批
清远市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项目(第2批)的建设从进场调研到系统测试要求2020年12月底完成并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即日起,正式转入服务期,为期三年。
*******.00
02
佛冈县、连州市、清新区、阳山县、英德市
1批
*******.00
注:投标时,投标人可对单个或两个项目包进行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项目包。若投标人在01和02项目包的排名均为第一,则只能中标01项目包,02项目包将不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4、其他: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清远市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项目(第2批)的建设从进场调研到系统测试要求2020年12月底完成并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即日起,正式转入服务期,为期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依据: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0年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或损益)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承诺书》) ;
4)2020年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5)2020年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
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承诺书》)。
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报价。(提供《投标承诺书》)
3.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报价。(提供《投标承诺书》)
3.6.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或联合体投标。
3.7.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所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b)经办人如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年11月25 日至2020 年 12月 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清远市新城凤翔大道23号东方天城花园二号楼首层商铺99号自编01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12 月 15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清远市新城凤翔大道23号东方天城花园二号楼首层商铺99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13号交通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清远腾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凤翔大道23号东方天城花园二号楼首层商铺99号自编0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小姐
电话:****-*******
附件
160*****56545_239970.pdf">委托代理协议
160*****56545_563561.doc">招标文件
发布人:清远腾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1月2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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