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2020P01地块(翔安地块)项目设计大总包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
X2020P01地块(翔安地块)项目设计大总包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
X2020P01地块(翔安地块)项目设计大总包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厦门兆利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的编号为 天和[厦]招(设)字2020-211号的X2020P01地块(翔安地块)项目设计大总包,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厦门兆利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X2020P01地块(翔安地块)项目设计大总包;
2.2.建设地点:翔安区13-05黎安片区舫阳西三路与舫山北二路交叉口西北侧;
2.3.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总用地面积12320.719㎡,拟总建筑面积52703㎡,计容积率建筑面积36900㎡,地下建筑面积12434㎡,建筑密度(上限)30%,绿地率(下限)35%,局部二层地下室,居住建筑高度最低30m,最高80m。
2.4.投资总额:人民币25621.3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20751.05万元;
2.5.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
(1)建筑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含总平管综、建筑、结构、水、电、暖、节能及绿建(含氡检测)、人防等);
(2)室内精装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含硬装设计、软装设计、标识点位、智能化以及所有机电点位);
(3)室外景观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含园建、水景、道路、绿化、水电、景观软装意向设计);
(4)其他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日照分析及三维建模、外装饰工程、海绵城市、BIM(包括地下室及场地、批量精装户内、首层及标准层公区)、幕墙及门窗工程、古建工程、钢结构工程、智能化工程(含电梯五方通话)、泛光(含夜景)照明工程、标志标识工程、供电工程、配套市政工程、有限电视工程、电梯、三网通信配套、信报箱、消防设施工程、人防工程、抗震支架设计等);
2.6.2.内容:
(1)负责建筑、室内精装、室外景观工程的各项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其他专项设计(图纸除应满足外部相应图纸深度标准外,还应满足招标人各项内部技术规定和要求(中标后提供));
(2)负责各类报批、报审的成果报送及盖章,负责所有设计文件(含建筑、室内精装、室外景观、其他专业设计)的汇总、审图、会签、修改。各图纸通过相关部门审查,编制技术规范并配合业主进行施工招标及后续施工全过程服务;
(3)提供工程招标所需的完整图纸:应能满足招标要求的各专业完整图纸,含设备选型、材料清单、装饰做法等内容;
(4)负责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样品,配合打样、定样,并配合招标人进行各类施工招标;
(5)负责完成招标人销售要求的各类折页附图、宣传效果图、合同附图、两书附图、营销沙盘及区域模型制作所需图纸等;
(6)负责施工阶段的施工指导、技术交底及施工配合(包括并不限于根据招标人的要求进行设计变更、定期现场巡检、参加项目各类验收、竣工图配合、保修阶段的咨询服务等);
(7)负责根据招标人要求的内部标准化编制;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21年02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约52个月。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3.2.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两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独立承接方案到施工图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房地产公司开发的住宅项目(不包括安置房、保障性住房)并且单个项目总建筑面积不小于5万㎡,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年11月19日00时00 分 00秒至2020 年11月24日00时00 分00秒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ps://www.enjoy5191.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及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评标办法
6.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以使用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其中之一形式提交,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8.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8.1.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0日09时30分00秒,商务文件及技术文件递交递交时间:2020年12月09日 09时30分00秒,提交地点(开标地点):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 号之3(航空商务广场2 号楼))2 层;
8.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 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9.费用
9.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20751.05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538.29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10.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p://www.cebpubservice.com)、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ps://www.enjoy5191.com/)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兆利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889号618单元;
邮编:361015;
电话:181*****511;
传真:/;
联系人:谢工。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 号之3(航空商务广场2 号楼)10、11 层,邮编:361011;
电话:****-*******;
传真:****-*******;
联系人:柯婷婷。
X2020P01地块(翔安地块)项目设计大总包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 X2020P01地块(翔安地块)项目设计大总包 | 招标阶段 | 设计招标 | |
修改、澄清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设计费金额和计算办法中的“(1)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672.86 万元,浮动幅度值: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勘察设计费付费标准通知(厦财建【2006】11号)的要求下浮20%再下浮10%。”修改为“(1)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672.86 万元,浮动幅度值: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在此基础上下浮20%”,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招标资料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均相应修改。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二.投标函附表中的设计周期“方案设计优化:日历日;初步设计:日历日;施工图设计:日历日”修改为“方案设计优化:日历日;初步设计:日历日;施工图设计:日历日;其他详见合同附件”,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地址为“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 号之3(航空商务广场2 号楼))2层”全部修改为“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 号之3(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会议室”,请投标人知悉,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招标文件内容与本(答疑)纪要(一)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一)内容为准。 | ||||
招标人:厦门兆利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2020年11月23日 |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2020年11月23日 |
X2020P01地块(翔安地块)项目设计大总包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
工程名称 | X2020P01地块(翔安地块)项目设计大总包 | 招标阶段 | 设计招标 | |
修改、澄清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原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及附件中的“附件1-3:建筑方案设计要求明细表”内容已调整,以随本答疑同步发布的“附件:建筑方案设计要求明细表(答疑版)”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到电子交易平台本答疑附件节点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本项目商务文件及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均由2020年12月09日09时30分00秒修改为:2020年12月10日09时30分00秒”,招标文件中涉及到此时间的均作相应修改。 三、招标文件内容、(答疑)纪要(一)与本(答疑)纪要(二)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二)内容为准。 | ||||
招标人:厦门兆利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2020年11月24日 |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2020年11月24日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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