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公安局纳溪区分局纳溪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中心工作点装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公安局纳溪区分局纳溪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中心工作点装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公安局纳溪区分局纳溪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中心工作点装修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公安局纳溪区分局纳溪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中心工作点装修工程项目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
预算金额(元) | 552368 | ||
最高限价 | 552368 | ||
采购需求 | 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签订后30天交货/完工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可提供2018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18或2019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截止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无法提供的须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保相关凭证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免税企业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或人社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截止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无法提供的须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提供承诺函】; 2、供应商与其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供应商与供应商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3、供应商未对本次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提供承诺函】;4、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5、供应商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6、按照规定购买了采购文件。【注:采购文件购买方式、金额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最终评审的依据以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显示的结果为准。如系统显示有误,以核实后的实际情况为准。】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装饰装修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9、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装饰装修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时间: | 2020年11月25日到2020年12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方式: | 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sggzy.com),成为注册用户,网上在线购买招标文件 | ||
售价: | 200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截止时间: | 2020年12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四川标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泸州市江阳区春景上路2号世纪领寓1号楼10层1001号) | ||
五、开启 | |||
时间: | 2020年12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四川标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评标室(泸州市江阳区春景上路2号世纪领寓1号楼10层1001号) | ||
六、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七、其它补充事宜 |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公安局纳溪区分局 | ||
地址: | 泸州市纳溪区公正巷5号区公安分局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巫正均;联系电话:136*****980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标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泸州市江阳区春景上路2号1号楼10层1001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许女士 | ||
电话: | ****-******* |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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