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滨海县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滨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标的滨海县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滨海县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
2.招标内容:编制滨海县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成果内容和格式:制定砖瓦用粘土资源开采高程;划定粘土资源重点开发利用区域;测算粘土资源储量;分析“十四五”期间乃至2030年全市砖瓦和粘土市场需求,预测粘土开采量;确定各地区粘土资源采矿权价款合理区间等;对地热、矿泉水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作出规划。包括:文字报告、成果图件(滨海县矿产资源分布图、矿产资源规划开采图、砖瓦企业分布图等)。
成果必须通过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和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
3. 服务期限:按照省、市要求按期上报成果。
4. 最高投标限价:20万元。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具有编制矿产资源规划的专业技术能力及后期服务能力。
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四、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1.时间:2020年11月24日8时30分至2020年12月1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 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营业执照】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在上述时间发送至邮箱:********7@qq.com,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3.联系人:牛文瑜 电话:133*****666
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通过邮箱等方式向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发出,届时请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及时查收并回复确认或点击回执。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本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5日15时00分。
2.本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西首1808开标三室。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账户,方式:转账或电汇。收款账户: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账进帐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放进投标文件中一并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到达指定帐户。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注: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位于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6楼1612室,咨询电话****-********。
七、评定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综合评估法。
八、付款方式
中标单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经市局、省厅验收合格,并交付成果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总价款全额支付。
九、发布媒介
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答疑等全部招标有关信息发布媒介: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投标人(含潜在投标人)应当自行及时查看关于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招标答疑、补充通知、最高限价在内的全部招标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十、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人:滨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周峰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牛文瑜 电话:133*****666
电 子 邮 件: ********7@qq.com
滨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 11月24日
附: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单位。
评分项目 | 评审内容 | 评分内容 |
报 价 (10分) | 报价部分 | 1.评标总价是指通过“投标文件初审”的投标人的经商务性评审后的总价。 2.评标基准价=评标总价中的最低总价。 3.当投标人的评标总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评标总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总价)×10分(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项目实施方案 (65分) | 技术路线和技术方案 | 提出的技术路线是否清晰、可行,是否具针对性,能否满足目标任务实现需要;技术方法是否周密详细、思路是否清晰合理、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实物工作量投入能否满足规划编制工作要求;预期成果是否明确。(10-15分) |
组织机构和人员安排 | 组织管理机构是否齐全,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是否合理,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技术力量能否保障项目顺利实施。(10-15分) | |
项目进度安排和保证措施 | 工作部署是否明确合理,进度安排是否合理可行、是否具有可操作性,进度保证措施能否满足本项目需要的合理程度。(10-15分) | |
质量保障和安全保密措施 | 质量保障措施是否科学、要求是否严谨、是否满足相关规定要求,安全生产措施、保密措施是否具体、是否具有可操作性。(8-10分) | |
资料收集利用及分析 | 是否系统收集并分析县域内区域地质调查、物化遥调查、矿产勘查、水工环调查、矿业权及科研等资料,资料收集是否齐全翔实,分析研究是否深入透彻。(4-5分) | |
优质服务、后续服务措施 | 优质服务和后续服务措施是否齐全,是否具有可行性。(4-5分) | |
投标人 业绩 | 业绩及能力评估 | 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市(县、区)矿产资源规划编制项目的,每有一项类似业绩得3分,最高得9分;(投标时须提供合同原件,分包业绩无效。) |
投标人能力、资信(16分) | 项目组成员配备 |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同时具有地矿或水工环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缺少任何一项不得分;最高得2分; 项目组其他成员具有地矿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每提供1人得1分,最高得4分。 |
企业资信 | 投标人具有矿产勘查甲级资质的得2分,水工环地质调查甲级资质的得2分,地理信息系统专业甲级测绘资质的得2分,最多6分,没有不得分。 投标人具有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每项得1分,最多得3分,没有不得分。 投标人具有信用等级3A证书的,得1分,最多得1分,没有不得分。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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