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汽水瓶(含标签和瓶盖)和纯净水瓶(含标签和瓶盖)招标公告

盐汽水瓶(含标签和瓶盖)和纯净水瓶(含标签和瓶盖)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就盐汽水瓶(含标签和瓶盖)和纯净水瓶(含标签和瓶盖)采购项目招标,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供货商,中标单位和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签订合同。本招标公告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振华重工招投标管理中心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 项目编号:CXJDZB2020-561.2 项目内容:盐汽水瓶(含标签和瓶盖)和纯净水瓶(含标签和瓶盖)采购项目1.3 供货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 666 号(厂区)1.4 供货要求:资格预审通过后,详情见招标文件。1.5 供货期限:根据招标单位生产需求按期送货。1.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 否 ?)。1.7 该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2.标段说明:本项目共 壹 个标段。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3.1 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 200 万元以上。(2)经营范围包括项目内容的,具有制作纯净水瓶(PET)或碳酸饮料瓶(PET)生产能力的制造单位(不包括贸易单位和联合体)。(3)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资质和业绩要求(见以下);(7)近 3 年有较好的生产安全记录,近 1 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8)近 3 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近 1 年无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9)近 3 年未发生职业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10)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年检完成)(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签章;(3)企业情况简介;(4)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塑料瓶/材质 PET、碳酸饮料瓶/材质 PET);(5)提供纯净水瓶和碳酸饮料瓶第三方检验各一份报告(在一年内有效检验报告);(6)企业有自己检测仪器,提供清单明细(须含有但不局限于:测厚仪、耐压测试仪、二氧化碳损失率测试仪、透光雾度测试仪、智能垂直载压测试仪)(7)近 3 年业绩证明:销售合同复印件 1-3 份,增税销售发票 2018 年-2020 年各一份(销售合同和发票内容必须有纯净水瓶和碳酸饮料瓶,涉及公司机密的可隐藏);(8)近 3 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9) 近 3 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10)近 3 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11)近 3 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3.3 现场考察潜在投标人 如有必要招标人将组织赴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投标人的履约能力,技术实力、设备配置、制作工艺、安全规范资质等,潜在投标人应以积极配合。3.4 提交纸质盖章材料时间、地点收取材料截止时间:2020 年 11 月 25 日下午 16:00 之前(北京时间)地 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 3261 号 C 座 312 室 王超收(邮寄或送)联 系 人:王超(招标中心)报名邮箱:wangchao@zpmc.com备案邮箱:zpmcsupply@zpmc.com(报名时必须抄送)电话:***-******** 传真:***-********评标方式:最低/高价格法 ? 综合评分法□4.报名方式招标人接受各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任何形式的报名,但必须提供纸质版资格预审材料,并提交《项目投标报名表》以及一次性完整提交《预审提交材料清单》。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知投标人买标书,标书工本费人民币 200 元(不退还),投标人应在购买前将标书工本费划至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回单扫描后发给到 wangchao@zpmc.com),不得由其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的除外)或第三方账户转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不通知资格审查结果。户 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开 户 行:农行上海市崇明县长兴支行帐 号:****************95.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3 方的,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视情况重新招标邀请或申请议标。6.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7.其它注意事项:7.1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7.2 开具工本费及保证金发票以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为抬头。7.3 中标通知书以及落标通知书由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签发。8.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 O 二 0 年 11 月 18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瓶盖 标签 纯净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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