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研究院大型仪器设备一批招标公告
检验研究院大型仪器设备一批招标公告
检验研究院大型仪器设备采购一批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鄂财采计[2012]7435、7436号计划函的要求,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其“大型仪器设备”进行政府采购代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
一、项目编号:WHJT-CZH-2012-1169;
二、采 购 人: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项目名称: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大型仪器设备采购一批;
四、采购内容:
包号
采 购 内 容
备注
序号
品 名
包一
1
高分辨液相质谱仪
均为进口设备,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包二
2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包三
3
原子吸收光谱仪(AA)
4
液相色谱仪(HPLC)
5
离子色谱仪
包四
6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MS)
包五
7
超高效液相色谱仪
8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LC-MS/MS)
包六
9
天平
10
微波消解仪
11
全自动固相萃取仪
包七
12
多普勒血流速度描记仪
包八
13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LC-MS/MS)
包九
14
液相色谱仪(一)(HPLC)
包十
15
液相色谱仪(二)(HPLC)
包十一
16
拉曼光谱仪
注:投标人可选投其中1个包,也可选投多个包。
五、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的经营资质;
3、投标人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家或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如系生产厂家必须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
4、所投计量产品须具备计量证(产地国制造标准和相关认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书;
5、必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201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在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活动中无不良纪录;
7、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
七、招标文件购买:2012年11月9日上午9:00时起,至2012年11月29日17:00时止(工作时间)携带上述第六条的资格证明文件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经营资质、银行资信证明或201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产品生产许可证、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投标产品相关认证证书、委托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3楼301室)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2012年11月30日上午9:30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于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3楼会议室)。
九、开标时间:2012年11月30日上午9:30时整。
十、开标地点: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3楼会议室)。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赵雪莉、吴峰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系地址:武汉市汉口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1楼101室
邮 编:430014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三阳支行
武汉市转账行号:213049
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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