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子岗村文化广场及排水沟、新阳村文化大院工程招标公告

狮子岗村文化广场及排水沟、新阳村文化大院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DZBSG-2012-10-578
1.招标条件
新乡平原新区原武镇狮子岗村文化广场及排水沟、新阳村文化大院工程项目己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乡平原新区社会事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工程名称:狮子岗村文化广场及排水沟、新阳村文化大院工程。
2.2.2建设地点:新乡平原新区狮子岗村、新阳村。
2.2.3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2.2.4 投资概算:51万元人民币。
2.2 建设规模:
狮子岗村文化广场、排水沟工程:
其中:传达室:25.4㎡ ,单层.砖混结构
厨房:35.84㎡ ,单层.砖混结构
广场硬化:约450 ㎡
生产路:500m
排水沟:500m
新阳村文化大院工程:
办公用房:300㎡ ,二层.砖混结构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 标段划分:
一标段:狮子岗村文化广场及排水沟
二标段:新阳村文化大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项目经理具有具有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拟派本工程的,不得兼任其他项目负责人。
3.2 每个投标人可以报二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4.投标人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4.1 凡符合第3条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2年11月8日至2012年11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5:00时至17:30分(北京时间), 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 施工标段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4.3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4 招标文件: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 质量、工期要求:
5.1 质量:合格。
5.2 工期:暂定75日历天
7.监督部门:
中共新乡市纪委驻平原新区纪工委 联系电话:****-*******
新乡平原新区管委会财政局 联系电话:****-*******

新乡平原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乡平原新区社会事务局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谷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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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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