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局实验室配套设施及锅炉招标公告
环境保护局实验室配套设施及锅炉招标公告
总 目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三部分 投标书格式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招标公告
二、供应商须知
三、对供应商的要求
四、合同条款
一、宁夏灵武市环境保护局实验室配套设施及燃气锅炉
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宁夏灵武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灵武市财政局委托,为灵武市环境保护局采购一批实验室配套设施及燃气锅炉,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委托编号:NXLW*******号
二、项目名称:实验室配套设施及燃气锅炉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须携带下列相关资料
1:注册登记年检合格的相关证件(含: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等);
2: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3: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开标现场必须提供上述资质证件的原件,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应由发证机关或公证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为依据,投标书中提供复印件。监督、公证部门代表将根据公告要求,在投标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查,供应商不能提供资质原件或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导致废标的,采购中心将有权取缔其再次参加由采购中心组织的重新招标活动,一切责任完全由供应商承担。
五、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到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招标书
六、招标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11月19日15:00时
报名时提交:1、公司资质证件复印件及法人授权书;
2、保证金交款单据;
七、开标时间:2012年11月21日14:30时整
八、招标货物名称、技术参数、数量
详见招标书第二部分(技术要求及参数)
九、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整,第二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5,000.00)整,合同签定验收合格后5日内退回,未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现场退回。
投标保证金须在2012年11月19日15:00时之前交于灵武市政府采购中心(现金、转帐均可,不允许自带汇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间以到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持交款单据到灵武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投标手续,投标人须持交款单据到灵武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投标手续,逾期不办理投标手续的一律无资格投标。
收款单位:灵武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宁夏银行灵武支行
帐 号:****************6
十、开标地点:宁夏灵武市文化路财政局东五楼政府采购中心
十一、联 系 人:张秀莲
联系电话:0951—*******
宁夏灵武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11月1日
二、供应商须知
1、要求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书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书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书没有对招标书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完整,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书的组成
2.1:投标函
2.2:实验室配套设施及燃气锅炉投标报价表
2.3:付款计划建议
2.4:售后服务承诺
2.5:法人代表授权书
2.6:产品说明及代理经销授权证明
2.7:资格证明文件
2.8: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文件
3、投标报价
3.1: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报采购人所在地交货价(价格应包含运输、安装费及税收、售后服务等其他费用)。
3.1.1本次招标项目总采购预算价为伍拾伍万元整。其中:第一标段预算价为肆拾伍万元整,第二标段预算价为壹拾万元整;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应予废标。
3.2:该项目为二个标段
3.2.1实验室配套设施及燃气锅炉
供应商应在招标书所附的《实验室配套设施及燃气锅炉投标报价表》中写明投标的单价和投标总价。
3.3:供应商应按上述条款的要求填写投标价。此价作为招标方对供应商投标书评标的依据,但不能限制买方以其它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利。
4、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作为投标书的一部分。
5、开标和评标
5.1开标
5.1.1招标方在投标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到现场参加投标。
5.1.2截止招标报名日期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则由采购人申请经市财政局同意后,可以竞争性谈判方式或单一谈判方式招标,招标方有权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以财政审批方式继续开标。
5.1.3开标时,招标方将检查投标书的密封情况,在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唱标并对唱标记录确认。
5.2评标委员会
5.2.1招标方将根据招标项目特点组成五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灵武市环境保护局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采购中心聘请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书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5.2.2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书的响应性按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其预中标候选人。
5.3评标原则和方法
评标委员会将采取综合评分法对该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坚持低价优先、价廉物美的原则,评选出预中标单位。评委会将对以下内容进行比较:
5.3.1:投标报价
5.3.2:产品质量
5.3.3:交货期
5.3.4:业绩和履约能力
5.3.5:售后服务承诺
综合以上分析比较后做出整体评标结论,评标结束后现场公布评标结果。
5.4投标书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书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方有权向供应商提出质疑,供应商的答复应是书面的,并作为投标书的组成部分。
5.5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5.5.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委会内独立进行。评委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方。
5.5.2在开标、评标期间,供应商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5.5.3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委人员之外。
5.6定标评分办法
序号评分人标准分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45分所有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低于成本价又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标准分,以此为基础,投标报价每高一个百分点减1分,减完为止。
2招标文件响应程序30分
商务标响应情况10分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重要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标书。满足招标文件重要商务条款的得5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重要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1分,投标人一般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1分,两项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投标人一般商务条款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减1分,减完为止。
技术标响应情况(技术指标、参数)20分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为无效标书。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10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有一项加1分,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有一项加1分,两项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有一项减1分,减完为止。
3依法纳税5分近两年依法纳税、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证明材料,有一项给1分,有二项给3分,有三项给5分
4类似业绩10分近三年每有一项同类货物或服务业绩的得2分,得够标准分为止。(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依据)
5售后服务10分售后服务承诺详细、具体、满足用户要求且优于其他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在当地有服务机构的得10分;售后服务承诺周到,具有服务体系的得5分;售后服务体系不完备的得3分。
说明:
5.6.1上述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5.6.2最低投标报价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基准价为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即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平均价。
5.6.3如投标供应商超过5家(不含5家)的,在计算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时将取掉一个最高报价,取掉一个最低报价后再计算投标报价的平均价。
5.6.4依法纳税、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请提供原件或缴纳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相关单位的公章;同类货物销售业绩,在评标时必须携带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由监督、公证部门代表按照投标文件正本进行核查,未携带原件或携带原件与投标书复印件不一致,该项均不得分,伪造原件的投标无效并依法进行处理。
5.6.5在评分办法中,供应商(不包括本年度新设立的公司)在依法纳税、类似业绩部分经监督部门代表现场确认得分均为零的情况下不予中标;所有投标供应商在依法纳税、类似业绩经监督部门现场确认得分均为零的情况下,本次招标项目将予以废标。
5.7定标原则
严格按照招标书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此次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本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5.8中标通知
5.8.1评标结束后,由灵武市政府采购中心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发出3日内由采购人(灵武市环境保护局)和中标人签订合同。
5.8.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6、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做投标文件,并密封完整,评标结束后,所有投标文件一律由市采购中心收集保管,不予退回。
三、对供应商的要求
1、供应商必须对实验室配套设施及燃气锅炉的质量予以保证,并承担合同所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2、要求供应商(卖方)提供的其它伴随服务(义务)
2.1供货
供应商必须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提供实验室配套设施及燃气锅炉。
2.2验货
供应商对其所供实验室配套设施及燃气锅炉,必须按照招标书所规定的要求保证质量,质保期为1年
2.3.1免费保修期1年,期间保证正常巡检,终身维护,终身提供整机维修,维修站名称、地点、电话、人员,报修响应时间小于12小时,维修工程师24小时内到达现场。
2.3.2提供技术操作培训,对操作人员应用能力进行免费培训,直至学会为止。
2.3.3产品达不到要求,供货方全额退赔。
3、投标报价
供应商应在投标书所附的《实验室配套设施及燃气锅炉投标报价表》上写明实验室配套设施及燃气锅炉的单价和投标总价,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投标方对实验室配套设施及燃气锅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方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供应商所供的实验室配套设施及燃气锅炉投标价为实际送抵实验室配套设施及燃气锅炉使用地安装好的人民币价格。
4、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5、付款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后付90%,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
四、合同条款
灵武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需方)与中标人(以下简称供方)就此次招标项目相关问题,同意按下列条款规定执行。
1、供货要求
1.1供方应按招标书规定的数量、质量等技术条款向需方提供质量可靠的实验室配套设施及燃气锅炉。
1.2需方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派人员到供方看货,供方应提供方便和积极配合。但看货并不代表质量检验,也不能解除供方在实验室配套设施及燃气锅炉保证期内的责任。
1.3供方如将中标项目转包或出现其它合同违约情况,需方有权随时中止合同,并根据损失情况提出赔偿要求。
2、货款支付:见《对供应商的要求》
3、交货条件
3.1交货期: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交货。
3.2实验室配套设施及燃气锅炉的运输由供方负责,如因供方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由供方负责修复或补缺。
3.3供方交货时,以需方最终目的地代表人签收日期为实际交货期。
4、质量和检验
4.1供方应严格按照招标书要求的技术条款,确保产品质量。
4.2供方实验室配套设施及燃气锅炉到达需方目的地后,供方应根据需方要求及时到达现场参加验收。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规格要求等。
4.3对到货实验室配套设施及燃气锅炉的验收,并不能免除供方在保证期内对所供实验室配套设施及燃气锅炉应承担的责任。
4.4实验室配套设施及燃气锅炉质量保证期为交付验收使用时算起。保证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供方应予以及时“三包”(包退、包换、报修),费用由供方负责;如因需方使用不当造成的责任问题,供方也应负责处理,费用由需方承担。
5、违约责任
如供方延期交货,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供方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具体由供、需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6、合同生效及其它
6.1供需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合同即行生效。
6.2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6.3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6.3.1中标通知
6.3.2招标书
6.3.3投标书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招标项目内容及技术规定
实验室配套设施及燃气锅炉的数量、技术要求
第一标段:实验室配套设施
楼层房间名称名称规格个数单位数量
一层有机处理室边台3000*750*8501米3
边台4000*750*8501米4
边台6000*750*8501米6
中央台6000*1500*8501米6
水盆水嘴3套3
上下水管3套3
滴水架3套3
试剂柜900*450*18003个3
试剂架5000*300*7501米5
原子吸收室边台5000*750*8503米15
水盆水嘴1套1
上下水管1套1
滴水架1套1
试剂柜900*450*18001个1
无机室边台5000*750*8501米5
水盆水嘴1套1
上下水管1套1
边台5000*750*8501米5
边台5400*750*8501米5.4
滴水架1套1
试剂柜900*450*18001个1
转角台1000*1000*8501个1
样品室边台6400*750*8501米6.4
边台5400*750*8501米5.4
水盆水嘴1套1
加长上水管1根1
加长下水管1根1
滴水架1套1
大气室边台5000*750*8501米5
边台5400*750*8501米5.4
转角台1000*1000*8501个1
货架1000*500*18001个6
二层水质分析室边台1500*750*8501米1.5
边台5000*750*8501米5
边台5500*750*8501米5.5
水盆水嘴1套1
滴水架1套1
上下水管1套1
制水室边台5500*750*8501米5.5
水盆水嘴1套1
上下水管1套1
滴水架1套1
边台6000*750*8502米12
三层三氧室边台5500*750*8501米5.5
水盆水嘴1套1
边台6000*750*8501米6
滴水架1套1
上下水管1套1
试剂柜900*450*18002个2
分光光度仪室边台5500*750*8501米5.5
水盆水嘴1套1
滴水架1套1
上下水管1套1
边台5000*750*8501米5
天平室天平台1000*750*8503个3
药品室药品柜900*450*18007个7
净化型药品柜900*550*18001个1
档案室文件柜900*450*18008个8
插座带配线及放置盒110套110
排风设备原子吸收室原子吸收罩400*4001个1
吊线4根4
风管Φ25010米10
弯头Φ2502个2
直通Φ2501个1
有机处理室通风柜1800*850*23501个1
风管Φ25012米12
弯头Φ2502个2
直通Φ2501个1
水质分析室通风柜1800*850*23502个2
风管Φ25012米12
弯头Φ2505个5
直接Φ2501个1
三通Φ2501个1
离心风机1.1KW2台2
离心风机2.2KW1台1
风阀Φ2504个4
气瓶柜双瓶1个1
线缆150米150
控制线3*2.5+180米80
控制面板2*0.54套4
附件1宗1
安装施工费1宗1
运费1宗1
操作台为钢木结构,柜体、通风柜为全钢结构。
第二标段:燃气锅炉 数量:1台
型号:CQXS0.28 常压
额定出进水温度:95∕70
输出功率:282KW
长度:1067MM
烟囱直径:406MM
高度:1930MM
宽度:1422MM
天然气耗量:31.0M3∕H
备注:第二标段投标文件附彩页。
第三部分 招标书格式
一、投标函
二、实验室配套设施及燃气锅炉投标报价表
三、付款计划建议
四、售后服务承诺
五、法人代表授权书
一、投 标 函
致:灵武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为灵武市环境保护局实验室配套设施及燃气锅炉招标采购的投标, 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贰份及副本叁份。
1、投标报价表
2、资格证明文件
3、付款计划建议
4、售后服务承诺
5、其他优惠条件
二、实验室配套设施及燃气锅炉投标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NXLW*******)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
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小计备注
合计
投标人签字盖章:
三、付款计划建议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NXLW*******)
注:
1、投标人如有优于招标书所定付款计划则予以说明,如无则默认为同意招标方的付款计划。
2、投标方另行制定的付款计划如未优于招标书则以招标书为准。
四、售后服务承诺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NXLW*******)
五、法人代表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的 公司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的合同投标及合同的执行、完成和保修,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
特此说明。
授权代表职务: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代理人职务: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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