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苗族自治县农业委员会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投资秸秆气化炉招标公告

秀山土家苗族自治县农业委员会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投资秸秆气化炉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秀山土家苗族自治县农业委员会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投资秸秆气化炉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投[20122]143号批准招标,招标人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委员会。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单位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投资秸秆气化炉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建设资金来自巩固退耕还林中央专项补助资金、自筹及投劳折资。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秀山县各乡镇村。

2.2 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

数 量

单 位

最高限价(万元)

备 注

秸秆气化炉

800

120

规格80CM*55CM*65CM

2.3 招标范围:秸秆气化炉供货安装调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3.6具有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副本带到现场核实;

3.7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3.8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1月9日起,在秀山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sggz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3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4.4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5、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秀山土家苗族自治县农业委员会

联系人:胡先生

邮 编:409900

电 话:(023)********

地 址:重庆市秀山县朝阳路中段农委大楼5楼

(二)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健华 梁飞翔

邮 编: 400020

电 话: ***-********

地址: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70号两江星界2幢9楼

2012年11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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