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刘街乡东辛庄村两室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永清县刘街乡东辛庄村两室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永清县刘街乡东辛庄村两室建设工程

项目文件编号:LFYQ-2020-Z01023

招标人名称:永清县刘街乡东辛庄村民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永清县刘街乡东辛庄村民委员会

招标人联系方式:宋振华 153*****272

代理机构全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廊坊市广阳区格林商务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万娜********025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内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预算金额:565118.86元

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工期:90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具有税收证明【缴纳近1年内至少3个月的税收付款凭证(新成立3个月内的公司除外)】;近1年内至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3个月之内的公司除外);具有上一年度企业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供应商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2016〕 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如投标单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报名时需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3、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4、近一年内缴纳至少3个月的税收付款凭证(新成立3个月之内的公司除外 );5、近一年内至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3个月之内的公司除外)6、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7、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供应商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及U盘一个(报名现场发售电子招标文件,不再单独发送)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磋商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11月24日—2020年11月30日 9:00-11:00,14:00-16:00 (公休日除外)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廊坊市广阳区格林商务中心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磋商文件:不发售纸质版,只发售电子版。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人民币500元/套,现场报名,售后概不退还。

磋商截止时间:2020年12月4日 上午09:45(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4日 上午09:45(北京时间)

开标、评标地点:廊坊市广阳区格林商务中心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联系人:万娜

项目联系方式:********025

本公告发布媒体:(https://)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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