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防爆平台灯框架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防爆平台灯框架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防爆平台灯框架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2020-WZ-015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防爆平台灯框架采购项目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防爆平台灯框架采购项目,采购防爆平台灯框架等物资,80笔。规格及项目的限价详见技术要求。该项目吉林石化公司主管部门已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 采购防爆平台灯框架等采购物资,80笔。
2.3技术要求: (或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2.4交货期: 每批计划以接到计划之日起要求15天内到货;货到吉林石化分公司仓储中心各相应厂站,如果违反到货要求累计达到两次,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2.5交货地点:吉林石化分公司仓储中心各相应厂站。
2.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7最高投标限价:******* 元人民币。
2.8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货到最后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付款方式以电子承兑汇票为主,不接受预付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中应有所投标标的物的制造等经营范围,具有国家颁发该类物资防爆合格证,防爆电气设备安装、检修、维护资格证书。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相关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
3、法人代表或实控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同一母公司下的公司之间,只能有一家参与投标。
4、投标人应为标的物的生产商(制造商),并具有所投标标的物的制造、供货及售后服务等技术文件中所要求的能力;具有投标产品CCC认证证书,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OEM生产模式或联合体投标。投标必须提供相应承诺。实际生产为投标人所属子公司、分公司的,应提供相应说明。
5、生产商(制造商)应取得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证书,认证范围涵盖所投标产品。
6、信誉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必须提供网站截图。
7、付款条件: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质保期为货物验收合格后12个月。
8、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根据我公司的年用量,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2020年度国内石化行业至少不同3家以上对应标的物产品业绩,防爆平台灯至少不低于2000台以上。 有效证明形式:提供的合同和对应增值税发票扫描件,要能一一对应,对业绩资料进行整理汇总,未按附表要求提供业绩表或业绩证明资料的视为无效业绩: 业绩表应包括项目名称、合同号、所供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用户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发票号与索引页码供招标人核实。(汇总明细表剔除非招标物资金额,汇总明细表含非标的物业绩该项不记在内。未提供汇总表或汇总表不实为无效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不实或不清晰为无效业绩证明,投标商需在合同及对应增值税发票扫描件上用红色横线标注防爆平台灯业绩项,所属合同其他项目不能横线标注,否则不予计算业绩,发票开具日期应在开标前30日(含),30日内开具的发票业绩无效。
9、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产品准入资格,投标人须为有效的(有效的具体含义见备注)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库内相关产品的准入供应商,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的准入信息截图标。 备注:“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状态均为正常。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显示“中止”、“终止”的,或拟投标产品显示为“冻结”的均为无效。 且准入资质的有效期晚于本次投标截止期;不具有上述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前取得。
10、吉林石化将对中标供应商投标内容的真实性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投标书内容不符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11、本次公开招标设最高投标限价为180万元。本项目附件中所有采购物资均设有总价及单价最高限价,如超限价将否决投标,单价报价不允许反向恶意报价,如发现将否决投标。
12、总价中包括:货款、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包装费及技术方案所要求的各项费用。
13、在框架协议执行期间,如果本项目由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发布新的一级物资集中采购结果,或者炼化专用设备备品备件专业协同采购、东北区域协同采购、自建电商采购、第三方社会电商采购等二级物资集中采购结果后,将按集团公司公告或专项工作要求,终止本项目框架协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 2020-11-25 08:00:00至 截止时间:2020-11-30 23:59:59(北京时间)。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 :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防爆平台灯采购项目, 500元人民币 。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12-17 08:20:00,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 3.6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七、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开标
开标时间: 2020-12-17 08:2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开标室(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一楼)。
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九、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编: 132021
管理科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jh_zbfs2@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项目联系人:佟柏霖
电子邮件:jh_tongbl@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十、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171*****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14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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