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智能化建设及电子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宁陵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智能化建设及电子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听证室智能化建设及电子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shangqi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商宁财采2020-129 | |||||||||||
2、项目名称:听证室智能化建设及电子设备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020,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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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 5.5采购范围:采购文件要求的范围; 5.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5.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5.9质保期:验收合格之后一年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鼓励环保政策: 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新成立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相关设备或设施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 3 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一年内(任意 3 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6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若有不良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后。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8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0年11月25日 至 2020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shangqiu.gov.cn) | |||||||||||
3.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ggzyjy.shangqiu.gov.cn),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进入网站用户界面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时间:2020年12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网上递交。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0年12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5开标席(商丘市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西南角)。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商丘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02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响应性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0 年12月7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响应性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0 年12月7日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即解密开始时间起 2 小时); 3、逾期递交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提醒: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供应商不需要再到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供应商签到、响应性文件线上解密、供应商在开评标过程中应保持系统登录状态。供应商应根据交易中心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中的《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2019-12-31 版本》,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将本单位相关资料上传至市场主体库相应位置。市场主体诚信库中市场主体信息以评标评审专家核对时为准,核对后主体库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没有上传的视同没有提供相应评审资料,不再要求供应商现场提交原件。 4、监督单位信息 名称:宁陵县人民政府政府采购办公室地址:宁陵县崇文西路188号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方式:****-*******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宁陵县人民检察院 | |||||||||||
地址:宁陵县人民路与珠江路交叉口 | |||||||||||
联系人:蔡向阳 | |||||||||||
联系方式:176*****78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金晟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升龙国际1号楼B座 | |||||||||||
联系人:李先生 | |||||||||||
联系方式:175*****56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 |||||||||||
联系方式:175*****5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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