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21年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监所副食品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项目需求;(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投标活动;(4)供应商在近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同类相关业绩证明。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1年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监所副食品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8-20-z8336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1) 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预算金额: 516万元。 5、交付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奉公路9555号 6、交付日期: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9、最高限价: 10、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11、项目联系人:金兴 12、电话:138*****843 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11-25 13: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2-02 13: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old.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上传);(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章后扫描上传);(3)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上传);(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报名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网页截图证明。(网站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11-25 13:30:00至2020-12-02 13: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上传材料除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外还需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现场进行报名。校验通过后,缴纳标书费,只有报名通过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投标,逾期不予办理。本项目现场报名及文件发售时间为:2020-11-25 至2020-12-02上午09:30-11:30,下午13:30-15:30。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宜山路1618号新意城T栋605室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12-15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12-15 13: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宜山路1618号新意城T栋605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宜山路1618号新意城T栋605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授权委托书、该项目网上确认投标回执(含有签名信息)(加盖公章),投标时所使用的CA认证证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按照上海市财政局对电子招标的要求自行完成调试,供应商应自备无线上网条件)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九、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