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日报社塔式轮转印报机设备采购

丹阳日报社塔式轮转印报机设备采购

第一部分谈判邀请书

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活动,项目名称:丹阳日报社塔式轮转印报机设备采购,编号:丹政采标(2007)谈字49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有提供本次采购印报机的能力并有着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的中国境内独立法人(设备制造商);
(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
(4)企业通过ISO9000系列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具备2005-2006年度类似成功案例至少一项(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原件);
(6)投标人必须遵守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的有关法规、条例等。
二、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时间:2007年9月24日至10月9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30至5:00。
地点: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市政府大院财政局二楼)
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现金支付,谈判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没有购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谈判响应书将被拒绝。
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日前必须经过资格审查):(1)有效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2)符合条件的成功案例合同及验收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采购范围及要求:
塔式轮转印报机壹台
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四部分项目要求。
四、各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数量:1名
五、供应商在谈判时,需交纳人民币30000元的谈判保证金给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谈判保证金必须在谈判时将转帐支票或汇票交给市政府采购中心指定帐户。现金一律不予接受,否则谈判响应无效。
六、谈判地点: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市政府大院财政局二楼)。
七、谈判响应时间:2007年10月10日(星期三)北京时间9:00(逾期不予受理)。
八、购买谈判文件联系人:贺宁联系电话:(0511)********
九、项目联系人:朱旭东联系电话:(0511)********
传真:(0511)********
十、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
收款单位: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云阳分理处
帐号:****************0389
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7年9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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