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薛城区公安分局巨山派出所综合业务楼及交警大队新城中队业务用房通风空调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枣庄市】薛城区公安分局巨山派出所综合业务楼及交警大队新城中队业务用房通风空调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薛城区公安分局巨山派出所综合业务楼及交警大队新城中队业务用房通风空调工程项目 | 1 |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具备本项目要求的供货、施工及相应服务能力的投标单位;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类如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附本公司在以上网站上的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156.739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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