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疫情防控安保协同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疫情防控安保协同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长春市绿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疫情防控安保协同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国内(指关境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项目概况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疫情防控安保协同系统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长春市仙台大街与北海路交汇经济开发区七区62栋1单元4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LY202011-118;
2、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疫情防控安保协同系统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53.7万元;
4、最高限价(如有):53.7万元;
5、采购需求:疫情防控安保协同系统及其附属设施1套;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6日8时30分至2020年12月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仙台大街与北海路交汇经济开发区七区62栋1单元401室)
方式:报名时需携带的相关材料:(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证明;
5.近三年(2017-2019)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如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应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售价:300元/套,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2日9时00分。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13楼开标三室。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徐主任
电 话:0431-885597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仙台大街与北海路交汇
联系人:国莹 电话:0431-84662332、150441127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国莹
电 话:0431-84662332、15044112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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