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煤炭运输招标公告
海螺煤炭运输招标公告
宿州海螺拟从徐州交通控股港务有限公司和徐州星丰港港口码头汽车运输煤炭进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对煤炭运输业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现将招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运输招标路线、数量和合同期限:
1.标的内容:煤炭运输;
2.运输起止:
徐州高铁港务投资有限公司港口(徐州市柳新镇)、徐州星丰港(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港路)至宿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原煤堆棚卸料口(宿州市埇桥区曹村镇),码头协调、码头费用支付均由承运单位负责,一并包含在运输费用中。
3.运输数量:煤炭运输总量暂定5万吨(具体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4.合同有效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具备公路运输能力的公司资质,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均提供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调整为“三证合一”同样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材料,企业注册资本金在人民币贰佰万元以上(含200万元)。
2.投标单位必须保证投运的车辆合法合规,并做好相关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若因安全工作未做到位造成车辆及人员伤害,由投标单位承担一切责任,与招标单位无关。
3.投标单位保证安排足够的运输车辆负责招标人的煤炭运输,汽车运输每日发运能力必须达到2000吨以上(含2000吨),运输车辆必须为后翻自卸车,其中自有或挂靠的后翻自卸车辆不低于20辆(自有机动车登记证书在2020年11月24日前注册或转户有效),并24小时满足招标人运输要求,不得影响招标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投标运输单位必须列出用于该煤炭运输保供的运输车辆的车号、载重吨位,且投标单位列出的运输车辆不得与其他投标单位重复(挂靠车辆须提供长期合作协议或承诺),投标方有权要求投标单位对其填报重复的运输车辆事实予以澄清,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5.投标费用中包含流向智能监控系统安装及维护费用。
三、招标安排:
1.招标公示期:2020年11月27日-2020年12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报名单位需满足招标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为资格评审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地点宿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处业务室。
2.招标文件发售期:2020年12月4日-2020年12月9日。投标单位持法人授权书、身份证至宿州海螺财务处购买标书,逾期不再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佰元(200元),以银行电汇的方式支付,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递交招标文件前将投标保证金100000元电汇至招标公司账号,不接受个人汇款。若未中标,投标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承运单位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单位与需求单位签订合同并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后予以无息退还。
单位:宿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宿州市夹沟营业所
联系人:徐向红 李先阳
联系方式:178*****588 187*****935
3.运输勘察:对资格预审合格且购买过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为准确了解公司内外部承运路线的实际通行情况,招标方分别组织投标人进行一次现场实际勘察,各勘查单位需在现场勘查记录表签字、盖章确认。现场勘察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处理,招标人不予承担。未参与运输查勘或未提交运输勘查记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与地点:投标授权人将投标书于2020年12月24日上午10:00时前(北京时间)当面递交到宿州海螺财务处业务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投标书需按要求填写、密封,密封件应注明投标人全称,密封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任何投标渠道如对招评标过程及招标结果存在异议的,请致电投诉,电话联系方式:178*****666,联系人:刘肖东(区域纪检组组长)。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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