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确定租赁新能源车辆服务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密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确定租赁新能源车辆服务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密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确定租赁新能源车辆服务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密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确定租赁新能源车辆服务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mggz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密公开采购-2020-173
2、项目名称:新密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确定租赁新能源车辆服务商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和郑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指导精神,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保障公务出行,促进节能减排,降低行政成本。同时,在日常使用公务用车中,各单位存在因开展各项活动租赁中巴车、大巴车、商务车等情况,为深入规范各单位在日常活动中短时分时租赁车辆情况,现采购2家新能源车辆租赁公司。
5.2采购内容:新密市公务用车车辆租赁及相关服务
5.3服务质量: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1小时59分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mggzy.cn)
3.方式:网上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2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开标当天应携带本单位CA密钥按开标程序现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2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密市政府采购网》、《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02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密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联系人:屈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106号8号楼9层925号
联系人:白先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屈先生
联系方式:****-********
4.监督部门:新密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
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5日
附件1:(原件开标当天携带)
投标人承诺书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招投标交易环境,我单位自愿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在参加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过程中,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均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我单位愿意接受公开通报,退出所有在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二、我单位在参加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制度。如有违反,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罚。
三、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招标项目之前从未有过行贿犯罪记录,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我单位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制作、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递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其他相关软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请参考《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或直接访问http://www.xmggzy.cn/zcsc/17438.jhtml。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分别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名字为: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供系统上传;“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单独密封,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指定位置。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4.4投标人开标当天应携带CA按开标程序现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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