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一级公路规划招标公告
市域一级公路规划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谋划的6个项目均列入已经启动研究编制的《南宁市公路网规划(2020-2035)》及正在开展编制研究的《南宁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并争取列入自治区和国家“十四五”交通规划。本项目前期费用参照自治区开展《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2018-2030年)》高速公路前期工作的做法,由南宁交投集团负责筹措先行垫付,并纳入项目建设成本,招标人为南宁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为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备案,现对南宁市市域一级公路前期规划工作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按照《市政府领导调研“交通网”建设现场会议纪要》(〔2020〕104号)关于“结合高速公路网建设,谋划一批通往重点乡镇、园区、景区的高等级公路”的精神,并结合强首府强枢纽专项组工作部署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做好2020年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指导精神,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南宁交投集团组织开展了市域一级公路谋划研究工作。
本批谋划的6个项目均列入已经启动研究编制的《南宁市公路网规划(2020-2035)》及正在开展编制研究的《南宁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并争取列入自治区和国家“十四五”交通规划。我市近期城市空间发展和产业布局有重要作用的张村至六景公路、五塘至新江公路、国道G325南宁至钦州公路(那马至南晓段)、五塘至双定公路、广西-东盟经济开发区至高新区公路、武鸣至吴圩公路6个项目,前期费用参照自治区开展《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2018-2030年)》高速公路前期工作的做法,由南宁交投集团负责筹措先行垫付,并纳入项目建设成本。
本次招标分6个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标段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标准 | 建设规模(km) | 工程造价(亿元) | 项目占地(亩) | 乡镇 | Ⅰ类地形占比 | Ⅱ类地形占比 | Ⅲ类地形占比 | 招标范围 |
1 | 张村至六景公路 | 一级公路,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5.5m | 53.500 | 37.50 | 5834 | 张村(蒲庙镇)、长塘镇、伶俐镇、六景镇 | 0.50 | 0.50 | 0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前期专项研究、 初步勘察 设计、勘察设计评审评估服务等,具体详见工作内容 |
2 | 五塘至新江公路 | 一级公路,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5.5m | 53.3 | 41.16 | 5812 | 五塘镇、长塘镇、刘圩镇、那楼镇、新江镇 | 0.12 | 0.7 | 0.18 | |
3 | 国道G325南宁至钦州公路(那马至南晓段) | 一级公路,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5.5m | 41.2 | 26.71 | 4493 | 那马镇、大塘镇、南晓镇 | 0 | 1 | 0 | |
4 | 五塘至双定公路 | 一级公路,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5.5m | 54.565 | 42.12 | 5950 | 五塘镇、葛阳村(太平镇)、腾翔村(双桥镇)、甘圩镇、双定镇 | 0.3 | 0.35 | 0.35 | |
5 | 广西-东盟经济开发区至高新区公路 | 一级公路,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5.5m | 59.2 | 44.64 | 6456 | 锣圩镇、甘圩镇、宁武镇 | 0.5 | 0.25 | 0.25 | |
6 | 武鸣至吴圩公路 | 一级公路,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5.5m | 75.655 | 56.90 | 8250 | 吴圩镇、江西镇、金陵镇、双定镇 | 0.2 | 0.7 | 0.1 |
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
(1)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前期专项研究:包括完成中标标段内各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交通流量预测专题、水土保持报告、地质灾害评估、压覆矿评估报告、压覆重要矿产影响评价报告、用地预审报告、基本农田补划方案论证、项目选址意见、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路线穿越风景名胜区专题(如有)、路线穿越自然保护区专题(如有)、路线穿越地质公园专题(如有)、路线穿越森林公园专题(如有)、路线穿越高铁方案研究(如有)、路线穿越高铁安全评估(如有)、安全预评价、安全条件论证、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防洪(行洪)评价、通航安全评估、桥区航道整治及助航标志方案设计、占用林地、土地复垦、地震安全性评价、文物调查及勘察等各项前期专项研究的编制、评审、报批服务工作
(2)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包括完成中标标段内各项目初步勘察设计(含收集资料,踏勘现场,制订纲要,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分析、设计、评估、审查、工程概算等);调概报告(若有);配合项目宣传资料制作;后续服务等。
(3)勘察设计评审评估服务:包括完成招标人分配标段公路建设各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评审服务,编制勘察设计工作要求,审查勘察设计大纲、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验收勘察成果,监督审核勘察设计原始数据的采集,审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使用技术规范合理性、重大技术方案设计合理性,提出技术咨询审查报告(包括设计的核查意见和优化建议)、出具项目安全性评价报告,审查工程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等评审咨询服务工作。
(4)配合招标人取得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初步设计批文。
(5)为完成相应标段前期工作所要求完成或配合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经合法注册,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备案且专业为公路专业,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还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并具有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经验,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均能满足本招标项目勘察设计要求。
投标人如具备公路工程设计资质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 个,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 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 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 其他
3.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业绩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应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1)自2015年1月1日起(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在2015 年1月1日后),投标人作为设计人:
①成功完成过1条主线里程20公里及以上的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主体工程设计(主体工程设计指设计内容包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或隧道等,下同);
②成功完成过1条主线里程20公里及以上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交 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指设计内容包括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服务区、停车区 等服务设施,监控、收费、通信等管理设施,下同); 注:上述业绩在 2015年1月1日之后获得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为有效业绩,否则不予认可。若同一项目业绩中既包含主体工程又包含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可视为同时满足上述第①和第②个条件的业绩;
自2015年1月1日起(批复或评审意见时间在 2015年1月1日后),投标人作为独立承包人,成功完成过1条主线里程20公里及以上的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的编制。
3.3.2 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总负责人、初步勘察设计项目、勘察设计评审评估服务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其他负责人为联合体协议中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的该联合体成员方人员):
(1)项目总负责人(1人),须具有路桥类(公路工程、路桥、公路与桥梁、公路与城市道路、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岩土、交通工程等类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15年以上(含15 年)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勘察设计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或设计咨询 审查工作经验。 业绩要求满足以下3点之一:
①担任过1个主线里程20公里及以上的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主体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以及1个主线里程20公里及以上的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注:同一设计项目业绩中既包含主体工程又包含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可视为同时满足上述2个条件的业绩;)
②担任过1个主线里程20公里及以上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编制的项目负责人。
③担任过1个项目业主或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主线里程20公里及以上的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咨询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总体审查专家。
(2)初步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路桥类(公路工程、路桥、公路与桥梁、公路与城市道路、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岩土、交通工程等类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经验。担任过1个主线里程20公里及以上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主体工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以及1个主线里程20公里及以上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注:同一设计项目业绩中既包含主体工程又包含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可视为同时满足上述2个条件的业绩。)
(3)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前期专项研究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有路桥类(公路工程、路桥、公路与桥梁、公路与城市道路、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岩土、交通工程等类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公路工程咨询工作经验,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证, 担任过1个主线里程 20公里及以上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编制的项目负责人。
(4)勘察设计评审评估服务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路桥类(公路工程、路桥、公路与桥梁、公路与城市道路、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岩土、交通工程等类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勘察设计或设计咨询工作经验,担任过1个项目业主或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主线里程 20公里及以上的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咨询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总体审查专家或者担任过1个主线里程20公里及以上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主体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5)初步勘察设计桥梁负责人(1人),须具备路桥类(公路工程、路桥、公路与桥梁、公路与城市道路、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岩土、交通工程等类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含8年)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经验。担任过1座以上(含1座)大桥及以上公路桥梁的勘察设计,担任过桥梁或结构类分项负责人。
(6)初步勘察设计隧道负责人(1人),须具备路桥类(公路工程、路桥、公路与桥梁、公路与城市道路、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岩土、交通工程等类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含8年)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经验。担任过1座(含1座)以上隧道的勘察设计,担任过隧道分项负责人。
上述人员不能重复。
3.4 与招标人及其相关股东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 9 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出在全国范围内暂停投标活动的行政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②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出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暂停投标活动的行政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③投标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6]60 号)中有关市场禁入性规定的情况;④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⑤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初步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前期专项研究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评审评估服务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不得参加投标。若投标人存在以上行为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每个投标人允许最多投3个标段,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可用于多个标段投标,最多可中标3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可以于2020年11月25日起至2020年12月1日止,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xggzy.gxzf.gov.cn),按网站规定的下载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无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
4.3本次网上免费下载的招标电子文件包括:
《南宁市市域一级公路规划项目前期工作招标文件》(PDF版);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12月21日北京时间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北京时间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开标当天在中心电子显示屏上公布)。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公开开标。
5.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需正确佩戴口罩、体温不得超过37.3℃、没有疫情接触史或医学观察已经满14天,否则将被劝返或隔离,必要时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
5.4疫情期间,本项目接受投标文件邮寄,投标人可选择邮寄投标文件。选择邮寄的投标人需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6:30分前)将密封包装好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好包装和密封后另行进行快递包装)寄到以下地址:
收件地址: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收件人:农进师;电话180*****581。
寄件人应为本单位的人员同时为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请寄件人在邮件外包装写清楚是南宁市市域一级公路规划项目前期工作的投标文件,并留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如有疑问请咨询开评标科:****-*******
5.5选择邮寄的投标人视为对本项目的唱标记录直接确认,其签到时间以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为准,签到表和唱标记录表中将对投标人标注“邮寄”字样。
5.6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包封破损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7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 异议及投诉
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异议或投诉的,以书面形式并实名提出,所提交的异议材料均须加盖单位章。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茶花园路5-8号
联 系 人:苏璇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纬武路165号
联系电话:182*****750
联 系 人:苏秀露
8.交易服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行业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联系电话:****-*******、****-*******
招标人: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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