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惠城区食品检验量每年千人5批次项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021年度惠城区食品检验量每年千人5批次项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度惠城区食品检验量每年千人5批次项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品目
采购单位惠州市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区域广东省公告时间2020年11月25日15:4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02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惠州市惠城区弘毅云谷产业园2楼204-1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5日15:00
开标地点惠州市惠城区弘毅云谷产业园2楼204-1
预算金额¥3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惠州市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惠州市惠城区南坛南路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惠州市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惠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惠州市花边北路3号宏城商务大厦4层01号4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概况 2021年度食品检验量每年每千人5批次食品抽样承检机构政府采购购买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惠州市惠城区弘毅云谷产业园2楼204-1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12 15 15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302-202011-053-0063

项目名称:2021年度食品检验量每年每千人5批次食品抽样承检机构政府采购购买服务

预算金额:3,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2021年度惠城区食品检验量每年千人5批次项目采购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拟选定服务供应商家数

备注

1

2021年度惠城区食品检验量每年千人5批次项目采购

1

2家

不允许进口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二)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具有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食品检验机构证书CMAF或者已经合并的检验检测机构证书CMA(须包含食品检验项目)(有效期内);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1126 日至2020 12 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弘毅云谷产业园2楼204-1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12 15 15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弘毅云谷产业园2楼204-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要求提供复印件均须提供原件核查: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有效期内的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食品检验机构证书CMAF或者已经合并的检验检测机构证书CMA(须包含食品检验项目)(复印件);

5)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惠州市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南坛南路1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惠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花边北路3号宏城商务大厦4层01号406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附件

160*****38127_623857.pdf" ignore="1">委托代理协议

160*****38135_289928.pdf" ignore="1">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惠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1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品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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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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