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总队留下干部经济适用房工程无机房电梯招标公告
消防总队留下干部经济适用房工程无机房电梯招标公告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消防总队留下干部经济适用房工程无机房电梯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省消防总队留下干部经济适用房工程
无机房电梯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省消防总队留下干部经济适用房工程经武消营[2010]28号批准建设,共由7幢12层的小高层组成,招标人为浙江省消防总队,现对该项目的无机房电梯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货及安装单位。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ZJXF-********H01
二、项目名称:无机房电梯
三、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载重800kg,速度1.75m/s的无机房电梯20台。投标人须负责设备的制作、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具体见招标文件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
2)制造商注册资金≥1500万美元或≥10000万元人民币,并且具有国家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与A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拟投标电梯品牌在2011年度的销售额为30亿(含)以上,以第三方出具的财物审计报告为准;
4)投标人2009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拟投标品牌电梯设备单个合同4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0日~2012年11月16日。
2)报名地点:杭州市文晖路42号。
3)投标单位确定:招标人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选取投标单位,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六、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浙江省消防总队会议室(杭州市文晖路319号)
八、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九、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交付方式:支票、转帐、汇票等;
十、报名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a)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b)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c)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d)《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e)2011年度财物审计报告,f) 2009年1月1日以来单个合同4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合同业绩证明资料,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提供原件复核,原件复核后退还。
十一、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古工、侯工
联系电话:****-********、********
传 真:****-********
浙江省消防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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