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委外电话催收服务招标公告

贵州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委外电话催收服务招标公告


贵州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委外电话催收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公告说明:贵州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委外电话催收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日 18:00

征集需求描述:

一、项目名称

贵州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委外电话催收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背景

为提高逾期资产回收能力,防范和化解不良资产风险,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有履行能力的电话催收服务供应商。

三、潜在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一)依法成立的法人机构。

(二)经营范围涵盖不良资产处置、催收、信息咨询、法律服务等内容。受托机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事务所、资产管理公司、咨询公司、信用催收公司或提供法律服务聚合平台的企业法人、与我行合作的助贷或联合贷合作机构等。

(三)固定的经营场所。

(四)开展业务所需的催收系统、录音设备等服务系统和技术支撑、相应业务资质的从业人员,能够满足委托机构委外业务需求。

(五)健全的规章制度、业务操作流程、风险防范机制。

(六)受托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在监管部门或委托合作机构无不良记录,无法律法规禁止从业之情形。

(七)提供催收服务的合作方至少有一家国有银行或两家商业银行。

(八)开展业务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项目要求

(一)受托机构在委外催收期间应严格内部管理,与所聘人员签订对委托催收账户信息保密的约束条款,履行保密职责,不得向任何无关方泄漏委托机构及委托催收账户的任何信息。

(二)禁止受托机构采取违反法律法规、违背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追讨方式,不得对与债务人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

(三)禁止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

(四)受托机构应制订详尽应急预案,在委外催收业务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应对,避免和减少委托机构经济损失。

(五)外包服务提供商承诺定期通报外包活动的有关事项;及时通报外包活动的突发性事件;配合银行业金融机构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检查;保障客户信息的安全性,当客户信息不安全或客户权利受到影响时,银行业金融机构有权随时终止外包合同;不得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名义开展非委托事项活动;银行业金融机构认为应当承诺的其他事。

(六)不得转包、变相转包或分包。

五、需提交材料

(一)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催收场地地址及照片等证明材料;催收场地若为自有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若为租赁的,提供未过期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载明价格所在页可不提供);或其他合理证明材料。

(三)催收系统、录音设备等服务系统名称及照片、相应业务资质的从业人员情况。

(四)健全的规章制度、业务操作流程、风险防范机制。

(五)受托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在监管部门或委托合作机构无不良记录,无法律法规禁止从业之情形证明材料。

(六)电话催收服务项目案例清单、合同等证明材料。

(七)公司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地址等。

注:1.上述资料每页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并形成一个PDF或WORD格式文件(形成多个文件的不符合要求)。供应商须对资料的清晰程度及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若因资料模糊不清导致的此次征集审查不通过,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上述资料中禁止出现任何附加条件的声明、说明等,若出现上述情况作未提交处理。

2.我行会组织人员严格按照资格审查标准对报名供应商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标准详见附件或者登陆https://pms.bgzchina.com:8080/cms/index.htm 进行查看)。

六、报名方式、时间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日18:00

(二)报名方式:供应商请于上述规定时间内登陆贵州银行集采平台(https://pms.bgzchina.com:8080)进行注册,注册过程中,请选择注册成为供应商,并且申请类型选择“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步骤详见https://pms.bgzchina.com:8080/cms/channel/help2/140.htm ) 审核通过后,在线上传报名材料(报名步骤:登录系统—投标管理—征集公告查看—报名)。如已注册,可直接报名,报名后请自行查看审核结果。(注: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资料,自行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

七、联系方式

业务联系人:钱先生、周女士(贵州银行)

电话:187*****586135*****995

邮箱:qianchuan@bgzchina.com、zhouting@bgzchina.com

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发布网站: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银行内外网站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5日

贵州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委外电话催收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资格审查表
项目 资格要求 公司名称 备注







......
公司资质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固定的经营场所 提供催收场地地址及照片等证明材料;催收场地若为自有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若为租赁的,提供未过期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载明价格所在页可不提供);或其他合理证明材料。








服务系统 催收系统、录音设备等服务系统名称及照片、相应业务资质的从业人员情况。








风险管控 健全的规章制度、业务操作流程、风险防范机制。








经营主体合法性情况 受托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在监管部门或委托合作机构无不良记录,无法律法规禁止从业之情形证明材料。








案例 能提供当前合作方且至少有一家国有银行或两家商业银行及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方式 公司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地址等








合计 审查结论(是否通过)








注:1.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的扫描件,并形成一个PDF或WORD格式文件。(形成多个文件的不符合要求)。供应商须对资料的清晰程度负责,若因资料模糊不清导致的此次征集审查不通过,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上述资料中禁止出现任何附加条件的声明、说明等,若出现上述情况做未提交处理。 2.以上资格要求,缺一不可,必须全部满足,才能审查通过。空格处打“√”表示有该项资料,打“×”表示无该项资料。



标签: 征集 供应商 催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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