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票据印刷项目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票据印刷项目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票据印刷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票据管理中心
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票据印刷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兵团财政票据印刷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40.0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确保财政票据印刷管理的保密安全性,根据财政票据印刷管理办法,财政票据必须由同时具备《印刷经营许可证》、《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涉密防伪票据证书)》资格的印刷厂承印。另外,财政票据的印制、发放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定性,为便于票据管理部门对兵团财政票据印制随时进行监督、检查、沟通协调和各用票单位的领用,需选定本地的印刷企业承印此项业务。经询问筛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印刷厂是新疆唯一一家满足财政票据印刷资格的企业。该公司有着二十多年的财政票据印刷经验,有各种财政票据印制模板,是唯一具有适合兵团财政票据使用模板的印刷厂;其防伪技术措施较好,具有满足本项目独立专用的兵团财政票据保密库房,符合财政票据的保密要求。另外,以往年度兵团财政票据由自治区财政厅印刷厂承印,该单位在财政票据印制过程中从未出现过任何问题且服务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此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印刷厂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德路16号
三、公示期限
2020年11月26日到2020年12月0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票据管理中心
联 系 人:李环盛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西路41号兵团会计学会联合办公大楼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兵团财政局采购管理处
联 系 人:马小红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96号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丽清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文苑综合楼七楼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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