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张华中心卫生院中医特色技术挖掘提升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平原县张华中心卫生院中医特色技术挖掘提升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平原县张华中心卫生院中医特色技术挖掘提升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DZYH-PY-*******
三、采购项目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控制价 (万元) |
1 | 平原县张华中心卫生院中医特色技术挖掘提升设备采购项目 | 1、投标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采购设备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附本公司在以上任意一个网站上的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10 |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5日起至2020年12月0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报名前请提前联系代理公司)
2、报名地点: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兴路66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复印件留存)
1)营业执照原件;
2)投标单位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带公章)、生产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及投标单位公章)、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及投标单位公章)、产品的国家医疗器械注册证(包含产品注册登记表或产品制造许可表)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及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单位为生产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件、产品国家医疗器械注册证(包含产品注册登记表或产品制造许可表)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信用记录查询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出不退。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2月05日14时00分至2020年12月0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2月0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平原县张华中心卫生院 地址:德州市平原县
联 系 人:王院长 联系电话:138*****871
2、采购代理机构:德州佑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兴路66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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