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青浦区中医医院委托,就其所需的医疗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QPZFCG2012-083
项目名称:上海市青浦区中医院医疗设备竞争性谈判项目
采购内容:
包件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包件一 | 除颤仪 | 2台 |
包件二 | 心肺复苏模拟病人 | 1套 |
包件三 | 灌肠机 | 1台 |
包件四 | 低周波治疗仪 | 2台 |
包件五 | 中耳分析仪 | 1台 |
二、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进行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2、 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售后服务人员;
3、 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4、 必须是所投报货物的最终制造厂家,或是由最终制造厂家书面授权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代理商;
5、 具有所投报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国家医疗器械注册证(SFDA)。
本次采购设备包件一、四、五接受进口产品的报价,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领取谈判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可自2012年11月12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11月19日00:00:00,登录“上海青浦”政府网站(www.shqp.gov.cn)“政府采购”栏目,使用CA证书进入“供应商CA登录”免费下载谈判文件。
网上下载谈判文件方式以及下载不成功的,按照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网上免费下载谈判文件”的通知》办理。
凡愿参加报价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谈判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报价将被拒绝。
四、组织谈判及报价截止时间:2012年11月22日(周四)下午13:30时(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参加谈判会议。
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一楼会议室。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104室
邮政编码:201700
电子邮件:qingpuzfcg@126.com
联系人:张祎娟
采购人:青浦区中医医院
联系人:吴根龙
201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