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物流公司沈阳营业部房产招租公告
南航物流公司沈阳营业部房产招租公告
南航物流公司沈阳营业部房产招租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南航物流沈阳营业部房产招租项目
2.项目地址:沈阳市桃仙国际机场南航货运库区
3.项目内容:
出租房屋1号,位于沈阳市桃仙国际机场南航货运库区5号库对面地磅房,房产面积共为280㎡,用途为仓储。
出租房屋2号,位于沈阳市桃仙国际机场南航货运库区,综合楼201室,房产面积共为20.60㎡,用途为办公。
出租房屋3号,位于沈阳市桃仙国际机场南航货运库区,综合楼202室,房产面积共为19.26㎡,用途为办公。
出租房屋4号,位于沈阳市桃仙国际机场南航货运库区,综合楼207室,房产面积共为51.91㎡,用途为办公。
4.租赁期限:两年。
5.交易底价:
出租房屋1号,房产面积共为280㎡,首年租金不得低于45000元/年,租金逐年递增10%。
出租房屋2号,房产面积共为20.60㎡,年租金不得低于18540元/年。
出租房屋3号,房产面积共为19.26㎡,年租金不得低于17334元/年。
出租房屋4号,房产面积共为51.91㎡,年租金不得低于46719元/年。
6. 租赁保证金:合同签订之时需缴纳两个月租金总额,租赁期满无违约行为予以退还。
二、出租物业用途
仓库、办公等
三、评审方法
最高价格评审法。
在全部满足招租要求的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报价,并以提出最高报价的意向方作为成交候选承租人。
四、竞租人的资格要求
竞租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单位)或个人。
五、所需资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单位)应提交: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投项目报价书;关于租金支付方式、房屋租赁用途的情况说明。(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需在资料上加盖公章。
2.个人应提交:
(1)竞租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投项目报价书;关于租金支付方式、房屋租赁用途的情况说明。(以上资料均需竞租人签名);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需在复印件上签名。
六、报价须知
1.报价时间
2020年11月26日—2020年12月3日(11:00-15:30)
2.报价方式
现场报价,将报价文件送至南航物流沈阳营业部办公楼402室,逾期送达的报名资料恕不接受,以招租方收到资料的时间为准。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3.评审时间
2020年12月4日9:30
注:报价文件需包含第五点所需资料的全部内容,并连同报价表装订成册后密封提交(密封处加盖公章或由竞租个人签字),在正面注明铺位名称、竞租人名称。
七、竞租有关说明
1.企业或个人所报年租金价格低于设定的下限值时,则视为无效报价,并取消其投标资格。
2.所有有效的投标报价对比,价高者得标,合同签署后15天内需交纳首年的租金,如未按时支付租金将视为退出投标。
3.房屋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的行业以及违法经营活动。
4.租金每年支付一次,续租需提前3个月交下一年度租金。
5.承租方必须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信息,出租方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6.该项目的租赁价格为不含税价格,产生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涉及的税率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7.租赁房屋的水、电、网络等的办理和收费标准:
1)网络通讯、停车费、闭路电视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费用和自行办理。
2)在无法提供精确计费数据前,水、电费及采暖按每户200元/月收取,如可独立安装水电表则按实际发生收取。
3)物业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8.承租方因经营需要对房屋进行合理改造和装修的,应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及建筑强度,装修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同意后方可进行,且在签订租赁协议之后。
9.承租方必须遵守出租方的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及物业管理办法和消防管理办法。
八、联系方式
1. 招租人:南方航空货运物流(广州)有限公司沈阳营业部
2.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3.监督人:杨女士 电话:***-********
4.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桃仙街道南航物流沈阳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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