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东线天然气呼兰支线呼兰首站工程EPC总承包

中俄东线天然气呼兰支线呼兰首站工程EPC总承包


********0">一、招标条件

本工程建设项目中俄东线天然气呼兰支线呼兰首站工程EPC总承包已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分公司,(气销计划[2020]91号)批准建设。发包人单位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按有关部门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E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从明哈线哈尔滨北站接气,经进站管道输送至呼兰首站。本工程距离明哈线哈尔滨北站约0.93km征地新建呼兰首站1座;新建明哈线哈尔滨北站至呼兰首站间进站管道。其中:1)进站管道起点位于明哈线哈尔滨北站围墙外2m,终点位于呼兰首站围墙外2m。管道长度约0.93km,管径为D508mm,管道设计压力为12MPa。2)呼兰首站内设置工艺设备区,设计压力为12MPa,为哈尔滨主城区的哈北支线(简称哈北支线)、呼兰开发区支线和呼兰CNG支线分输,设计输量为222986×104Nm3/a。具体见初步设计文件。

2.2.招标范围:

1)详细勘察及施工图设计,包括新建明哈线哈尔滨北站至呼兰首站间进站管道、新建呼兰首站)。不包括专项评价及验收;

2)项目范围内物资采购及物资管理,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昆仑能源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相关规定,进行供应商选择、实施采购、组织驻厂监造、理化检验、验收等相关工作;不包括建设单位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车辆购置费;

3)施工:包括进站管道、进站管道与连接管线碰头、穿越工程、站场总图及土建工程、站场工艺安装工程、电气工程(含外电工程)、通信工程、仪表自动化工程、防腐保温及阴保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与热工工程、水工保护等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不包括站场目视化标志、标牌等;

4)临时性用地、永久征地(包括表土剥离、占补平衡、勘测定界费用)及地面附着物及构筑物赔补偿(含林地林木、草地、文物、城市规划区、军事管制区、各类保护区、环境敏感区、矿产压覆等)和铁路、河流、公路、桥梁、涵洞、地下障碍物等全部通过权办理及以上工作涉及的全部费用;

5)林业砍伐证、林地组卷、土地征地组卷、压力管道及压力容器安装告知、消防建审及验收、防雷防静电验收、电气试验、用电报装验收及送电手续等为满足工程建设所需要的地方手续办理直至取得上述书面许可,并支付相关费用;配合建设单位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压力管道及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试运投产手续;

6)压力管道及压力容器告知备案、管道保护、供电、给排水、通讯、电视、供暖、消防、应急等相关协议的签订工作,仪器仪表校验标定、线路内检测、配合投产验收、为保证竣工交付正常生产而进行必要的生产准备、培训、试运保驾等工作;

7)组织试运,协助发包方投产。各项专项评价及验收、转资、结算、审计及竣工验收等工作;

2.3.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

2.4.工期(日历天):完工时间2021731

********6">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设计单位。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2 施工企业投标: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A1、GC1级),过渡期应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号)文件的规定。

3.3 设计单位投标: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工程设计甲级或乙级资质;或管道输送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压力管道设计GA1、GC1级设计许可证。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经审计合格、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等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5EPC项目经理要求

3.5.1施工企业投标:具有机电工程专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勘察设计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者未实施注册的职业资格的应取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5岁,至少有总承包项目经理经历,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2设计单位投标: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勘察设计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机电工程专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未实施注册的职业资格的应取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5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 设计负责人要求

3.6.1 设计单位投标:具备城市燃气或油气储运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6.2 施工企业投标:应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符合3.5.2要求。

3.7 施工负责人要求

3.7.1施工单位投标:取得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无在建项目。

3.7.2设计单位投标:应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具有满足3.8.1分包项目性质要求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8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8.1施工单位投标

3.8.1.1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应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8.1.2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

3.8.1.3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与设计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8.2设计单位投标

3.8.2.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且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8.2.2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与施工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8.2.3 承诺施工分包商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

3.9信誉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截图证明,投标文件制作时未附查询结果截图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将被否决)。

3.10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联合体成员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实体或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参与联合体投标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投标者,请于2020年 11月 26 日至 2020年 12 月 01 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13 时 30分至 16 时 30 ,在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购买招标文件须同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须将购买标书汇款凭据(凭证请标注招标编号MM289)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准备资料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地址,资料经审查合格后,发送至潜在投标人指定邮箱地址。

4.2.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4.3.在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汇款时,请按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在备注栏、摘要栏标注所投项目名称,招标编号MM289,否则将无法查收和办理退款手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 12 月 16 日13 时 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苑街36号新科苑酒店三楼5号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贰拾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用投标人公司的基本帐户汇款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基本帐户,并保证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到账,投标保证金可为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 16日13时30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苑街36号新科苑酒店三楼5号会议室。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

联 系 人:刘利利 邮 箱:157*****116 @139.com

电 话:***-********/7/8-8270157*****116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

帐 户 名: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 955 8850 2000 0059 9915

标签: 总承包 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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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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