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点培训机构采购项目

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点培训机构采购项目

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点培训机构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为推行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强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完善职业培训补贴制度,充分发挥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创业作用,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3号)、《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130号)、《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滨政办发〔2019〕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2021年度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备案。

2、对有就业创业愿望和能力的全体城乡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城乡“两后生”(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企业在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贫困家庭子女、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和即将刑满释放的服刑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后参加考核取得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培训合格证书)的,职业培训补贴由培训地承担,补贴标准按培训所在地标准执行。

3、进入实质性评审的投标人,通过实质性评审,经评议无问题后确定为中标人。

本项目预算金额:80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技术要求与执行标准: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专业标准、规范、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3.技术要求与执行标准:详见附件。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办学许可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对有年检要求的需提供年检合格证明材料。申请培训职业(工种)、专项能力培训专业应为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范围内或相关相近的专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等相关政策要求。

三、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1126日起,至20201129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投标人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113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就有关问题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地址:山东省博兴县博城二路766号

联 系 人:刘主任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博兴县胜利一路369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发布时间:2020112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定点培训 社会保障 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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