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公安局荷塘分局桂花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株洲市公安局荷塘分局桂花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株洲市公安局荷塘分局桂花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株洲市公安局荷塘分局桂花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由株洲市荷塘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株荷发改发[2017]141号、株荷发改发[2019]129号、株荷发改发[2020]9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株洲市公安局荷塘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项目名称:株洲市公安局荷塘分局桂花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株洲市荷塘区桂花路延伸段,桂花路与规划二路交接处。

1.2.3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643.42平方米,总建设面积3913.21平方米,主要建设2栋业务用房,其中1栋1+5F(地下1层、地上5层(含架空层)),1栋门卫房。并配套路面硬化、给排水、供配电、绿化景观等附属设施,车位35个。项目总投资2418.3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10.8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92.31万元,预备费115.06万元。

1.2.4 工期要求: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为39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60日历天。

1.2.5 质量要求:工程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1.2.6 保修要求:设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所有设计文件必须按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且最终通过图纸审查;施工质量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1.2.7 招标范围:①设计招标范围为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派设计代表负责现场施工技术指导,直至配合完成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②施工招标的范围为完成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经审核的施工图范围为准。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

2.2 同时具备下列企业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3 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注册二级及以上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注册专业应含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可以由设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兼任;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其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拟任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2.5 本招标项目接受不超过两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联合体成员中负责施工工作的成员单位,联合体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2.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即为入围投标人。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各投标申请人从2020年1127日至2020122909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缴纳。

5.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的澄清答疑均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房屋建筑—答疑”栏目上发布,通过网络下载的澄清答疑与书面澄清答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1229090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六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上发布。

8.设计补偿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费补偿,其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

9.疫情期间投标须知:

见附件。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11.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株洲市公安局荷塘分局

地址:株洲市荷塘区长寿路169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39*****20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五楼

联 系 人:吴安利、倪芳芳、易鹏

电 话:****-********

邮 箱:********2@qq.com


附件: 招标文件.doc

附件: 地勘报告.rar

附件: 图纸.rar

附件: 清单.rar

附件: 2017-08-07株洲市公安局荷塘分局桂花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pdf

附件: 投标人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指南.doc

附件: 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高效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 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指南株公资发20205号.doc

附件: 附件.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设计施工 业务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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