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江苏宇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做出批准意见的公示

拟对江苏宇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做出批准意见的公示


拟对江苏宇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做出批准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苏宇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做出批准意见的公示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从即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江苏宇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年产光纤连接器4000万只、熔端机3万台、MPO/MPO50万条、MT/MT60万条

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玉兰大道西侧、泽诚纤维南侧

江苏绿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该建设项目总占地33187

平方米

2020.11.18-2020.11.23

盱眙县人民政府网站受理公示,无反对意见

1.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2.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清洗废水和隔油后的食堂废水与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盱眙县第二城市污水处理厂。

3.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注塑废气经光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02)表5、表9中排放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装置处理,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取基础减振降噪与厂房隔声,再经距离衰减和绿化降噪后,可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要求。

5.做好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工作。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项目生产前须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废研磨纸、废无尘纸、废包装材料、边角料收集后统一外售处理;水口料破碎后收集回用于生产;胶水桶在不需要修复、加工即可用于原始用途的前提下,由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危险废物暂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

6.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盱眙县审批局综合审批科环保窗口 211700
  信箱:********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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