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仙桃市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仙桃市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仪器设备采购
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仙桃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下达的仙财采计[2012]B222号计划函要求,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仙桃市环境监测站委托,对其 “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项目中所需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标。
一、项目编号:XTZFCG/2012/037
二、项目名称:“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离子计、汽车尾气监测仪、柴油机排烟黑度监测仪、振动测定仪、原子吸收光谱仪、降水采样器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合格竞标人资格要求
1、竞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全部采购内容。
2、竞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在300万人民币以上的合法生产企业,经销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3、仪器设备要符合环保部门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检验。
4、生产企业须通过ISO9001国家质量体系认证。
5、经销商报名时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竞标。
六、竞标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1、凡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竞标的合格竞标人可在2012年11月28日上午9时起至2012年11月29日下午5时止(工作时间)到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仙桃大道中段32号,仙桃市财政局办公楼11楼1108室)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机构免收工本费。
2、领取《谈判文件》时须出示以下文件的原件(须经年检,真实有效)、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不退)。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竞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相关资质和仪器设备检验报告;
(4)产品的生产企业须通过ISO9001国家质量体系认证;
(5)近二年来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文件。
3、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 年12月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止。
4、竞标文件递交地点:仙桃市环境保护局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5、谈判时间:2012年12月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整。
6、谈判地点:仙桃市环境保护局办公楼七楼会议室(仙桃大道68号)。
七、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转5151
采购单位联系人:曾女士 联系电话:0728-*******
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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