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视频会议系统招标公告

远程视频会议系统招标公告



BSZFCGDL2012-59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山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招标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方式确定项目的成交人,该项目的采购方式已获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批准。现诚邀国内合格企业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远程视频会议系统

二、招标内容: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招标范围中所列相关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三、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范围为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远程视频会议系统中的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远程视频会议系统项目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1

机架式服务器

1

2

操作台

1

3

水牌

24

4

视频采集卡(标清)

5

5

计算机接口

10

6

标清摄像机

10

7

摄像机控制键盘

5

8

监视器

10

9

终端电脑

5

10

机架式调音台

5

11

音箱

20

12

功放

10

13

无线会议话筒

5

14

电源时序器

5

15

机柜

5

16

操作台

5

17

RGB成品线

20

18

摄像机控制线

10

19

音箱线

1000

20

视频线

500

21

电源线

500

22

PVC线槽

450

23

接插件

5

24

视频采集卡(标清)

19

25

标清摄像机

19

26

液晶电视机

19

27

电视机一体化支架

19

28

终端电脑

19

29

视频会议全向麦克风

19

30

接插件

19

31

线材及辅材

19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请提供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投标商需要具有视频会议等相关的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不少于(含)100万元人民币的合法企业。

2、投标申请人的投标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或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设施、包括电气原件、线管、插座、等全部采用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并且必须是全新产品,不得选用仿新淘汰产品。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两年内无违规、违纪、违法纪录;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外省企业必须在云南省设有独立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具有充分的本地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7、本项目中提出的技术参数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人必须做出满足,否则投标无效。本项目必须完整报价,不接受分段报价。

8、投标单位应提交核心产品(视频采集卡和标清摄像机)厂商代理授权证明书原件;所投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9、投标人需保证所投产品完全符合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和保山市公安局视频会议系统建设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

10、投标人需保证所投产品完全与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现有视频会议系统兼容。

11、投标人在完成所投产品安装调试工作的同时,还必须保证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远程视频会议系统软件的安装调试工作。

12、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成熟的全新原厂产品和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及技术服务。投标人必须逐条响应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提供详细的设备清单、材料清单,关键设备及主要部件要提供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和单价。

注: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除要求提供原件的外,其它证件及证明材料请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并密封提交。

五、投标人报名时提供:

1、单位介绍信;

2、请按第四条:“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提供资格预审资料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投标人未按公告格式及要求提供材料的,带来一切后果由投标申请人承担);

六、若投标申请人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招标代理公司有权拒绝投标人报名,投标申请人须对所提供第四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七、投标申请人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八、其它事宜

1、投标报名时间:五个工作日(2012年11月12日至11月16日下午17时30分),逾期恕不受理。

2、标书的售卖时间:2012年11月12日至2012年11月21日下午17时30分(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休息。)

3、标书售价:1000元(壹仟元整)交与保山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4、投标保证金:20000.00(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账户:

收款人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账 号:****************02

5、报名地点:保山市建设路 164号(旧车交易市场4楼)

6、投标申请人在参加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及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开标时间:2012年11月22日下午15时00分

开标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山市兰城路130号数码港五楼)

监督电话: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监察室:(0875)*******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科:(0875)*******

采购单位: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代理机构:保山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先生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保山城北支行

账号:6227 0039 6024 0122 197

电 话: 0875—******* 邮 编: 678000

E-mail:********19@qq.com">********19@qq.com 传真:(0875)*******

发布日期:2012年11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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