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拟对兴业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兴业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工程

2、项目编号:XYCG*******

3、建设地点:兴业县石南镇光明路6号

4、建设规模:建筑面积2495.26平方米

5、投资金额:约524万元

6、建设单位:兴业县人民检察院

7、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自治区补助资金,兴业县财政配套

8、招标范围:按兴业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工程的设计图纸所规定的工程。

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0、工 期:240(日历天)

11、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资质条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建造师须为本单位职工,年检合格并获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未承担有在建工程任务,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查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4、外来进兴企业还必须取得兴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本项目进行单项备案的《外来进兴企业承接工程项目登记备案表》。

5、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取得兴业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定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提供资料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确认无行贿犯罪记录后,方可进行工程项目招投标报名等各项业务活动。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2年11月12日至2012年11月16日(北京时间每天8:0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兴业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说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买招标文件前须由单位建造师本人提交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上述证件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备查)和单位联系业务介绍信原件。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截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12年12月6日上午10:00 时(北京时间)

2、地点:兴业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业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兴业县石南镇光明路6号 地 址:玉林市建发街36号

邮 编: 537800 邮 编: 537000

联 系 人:张中豪 联 系 人: 胡靖

电 话: 186*****312 电 话: ****-*******

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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