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恩施地区调控值班场所改造工程 已由 湖北省电力公司 以 鄂电司发展[2012]31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湖北省电力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规模与招标范围
(1)项目内容:恩施地调调控配一体化值班场所改造、地调调控辅助用房改造、视频系统搬迁及接入、中央空调外机降噪、新风系统建设等。
(2)招标范围:地调值班场所改造,相应的辅助用房改造及新风系统建设、中央空调外机降噪等。
(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80天。
(4)建设地点:恩施州电力总公司调度大楼21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具有法人资格且根据商业法规经营的国内企业实体;具备承担本次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 资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 “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或“装饰装修施工承包叁级”资质,并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的独立法人;
(2) 业绩要求:近3年内承担过至少3项同等规模施工项目;
(3) 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或注册建造师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4)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在开标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国家电网有关禁止分包的行为。
(5) 安全质量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自开标日前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或特大质量事故;②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③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12年11月13日至11月19日(法定工作日),每日9:00—11:30时,14:3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武汉市武昌区东亭翠柳街2号(华中电力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时间
5.1 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12年12月4日9: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至 东湖丽景酒店东楼会议室 。如果地点有改变,招标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5.2 开标时间:2012年12月4日9:30时(北京时间),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6. 投标保证金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万元整。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
机 构: 华中电力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武昌区东亭翠柳街二号
邮 编: 430077
联 系 人: 王俊
电 话:
***-******** 传 真:
***-******** 开户银行: 武汉建行梨园支行
账 号: 851358—21211—02—00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