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海关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宁德海关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海关综合业务楼、职工食堂、单身干部宿舍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福州海关以《福州海关关于宁德海关综合业务楼、职工食堂、单身干部宿舍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的批复》(福关财发〔2020〕17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宁德海关,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专项资金,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宁德海关,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蕉城南路111号、万安西路8号院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改造面积5273.8平方米,估算总投资1065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中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以下的装饰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含的装饰装修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小于1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95.7755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10日历天(含春节),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资质、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时,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②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③投标时未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其执行的文件为:/。
4.2.请于2020年11月26日17:00:00至2020年12月01日17:30:00(北京时间)到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94号泓源国际608室)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159*****345,李经理。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日前一天下午2020年12月17日16:00:00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8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宁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注: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银行保函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12月18日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至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院岗路5号(美伦大饭店二楼宁德厅)递交。在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因疫情期间,要严格按要求落实人员登记、健康监测、环境消毒等防控措施,递交人员需佩戴口罩,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并出示八闽健康码。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州海关门户网(http://fuzhou.customs.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宁德海关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111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94号泓源国际608室
联系人:陈郑晰
电话:****-*******
标签: 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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