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AGS510车辆挂牌公告
琼AGS510车辆挂牌公告
项目名称 | 琼AGS510郑州日产皮卡转让 | 项目编号 | QY202011HN0195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0年11月26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0年12月9日 | |||||||||||||||||
转让底价 | 见下表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则本次挂牌终止 | |||||||||||||||||
标的情况 | 序号 | 车辆牌照 号码 | 厂牌 型号 | 排气量(ml) | 行驶里程 (万公里) | 注册 日期 | 手/自动挡 | 挂牌价(元) | 保证金(元) | |||||||||||
1 | 琼AGS510 | 东风牌 ZN1022U2X | 2.5 | 无 | 2012.3.22 | 手动 | 8000 | 10000 | ||||||||||||
标的 概况 | 琼AGS510为灰色5座轻型普通货车,该车有行驶证、登记证、购置证,保险至2021年3月,年检至2021年3月。该车久置未能启动,右前翼子板有修复痕迹,发动机有漏油现象。 车辆具体详情见评估报告。 | |||||||||||||||||||
评估 情况 | 评估基准日 | 2020年11月6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中心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海南丰源油脂有限公司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对本次转让的标的产权权属关系清晰,并对该产权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本转让方的出让行为已经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本转让方对本次转让公告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特别 告知 |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车辆管理部门对买受人有其他资格要求的,从其规定,具体请竞买人自行提前咨询相关车管部门。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保证金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见上表, 保证金采取“一对多自由竞价,缴纳份额与竞得份额相符为限”的模式,即保证金可在相同保证金资产中滚动使用,不同保证金资产不可跨越使用,竞得份额与缴纳份额相符为限。 3、成交后,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金,受让方须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全额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4、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保证金缴纳账号,请竞买人按短信提示缴纳。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国境内合法续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本项目。 2、竞买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 |||||||||||||||||||
标的交割 | 1、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到我所现场签署竞价确认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车辆转让合同》,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车辆按现状转让,产权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交易及价格,与评估报告描述不一致的,以标的现状为准。 3、机动车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办理过程中转让方应承担的增值税、印花税等税费由转让方承担,其余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需在付清完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机动车转移登记手续,办理完毕,方可提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要求 | 1、本次处置车辆不属于“存量二手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参加竞买小客车且在海南省内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的,需取得“小客车指标”,处置车辆不含原车辆号牌。 2、车辆成交前所拖欠的年检费、保险费、闯红灯等违章罚款及相关责任均由转让方承担和处理。 3、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特请竞买人注意风险防范,谨慎抉择。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本项目采用网络动态报价的竞价方式进行转让。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规定报价竞得。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因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海口市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2月9日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需在2020年12月9日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具体账号请根据e交易系统提示缴纳,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动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一、注意事项: 1、成交后,受让方前往交易所填写《产权受让申请表》及《网络竞价须知》,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或按手印,并办理成交手续。 2、竞买人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3、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竞买人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0年12月9日,按系统提示缴纳,以系统实际到账的时间为准。 2、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如意向受让方有以下违约情形之一,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罚(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经E交易系统认证通过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2)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3)竞买成交后受让方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和报名资料的; (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车辆转让合同》的; (5)未按照《车辆转让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等费用的; (6)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 | 200元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10日上午9:30 | 延时竞价周期 | 2分钟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自由竞价时间段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每次最小加价(元) | ||||||||||||||||
1 | 琼AGS510 | 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10日上午9:30 | 2020年12月10日上午9:30 | 200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承担,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价的5%收取(每辆车交易服务费不低于1000元) | |||||||||||||||||||
附件下载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报名咨询:李女士******** | ||||||||||||||||||
技术支持 | ||||||||||||||||||||
咨询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2月9日(工作日) | |||||||||||||||||||
单位地址 |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
标签: 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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