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寨社区文化中心及健身活动广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何寨社区文化中心及健身活动广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何寨社区文化中心及健身活动广场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何寨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何寨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
2)工程建设规模:投资额约人民币85万元;
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并结合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4)工期要求:总工期:15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响应《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莆城政[2020]78号):要求投标人须是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投资小规模房建和市政工程承包商预选白名单内市政工程施工类别的企业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
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6)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7)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8)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9)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1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2020年11月26日公布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伍仟元整(¥5000 元),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人交纳。
6.2开标完成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缴交履约保证金签订施工合同后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日16时00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采发邀请函形式。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何寨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邮编:351100;
电话:139*****168
联系人:何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莆田市,邮编:351100;
电话:****-*******
联系人:林先生。
2020年11月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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