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科超声诊断仪探头招标公告

眼科超声诊断仪探头招标公告


安康市中心医院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眼科超声诊断仪探头进行询价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及预算:眼科超声诊断仪探头,预算8.5万元。

2.故障现象简述:超声探头使用中头部外壳破损,内部液体流出。

3.探头参数:B1-10MHz型B超探头

频率:10MHz

扫描深度:≥50mm

横向分辨率:≤1mm(在≤40mm处)

纵向分辨率:≤0.5mm(在≤40mm处)

盲区:≤3mm

二、维修服务要求

1、中标方安排工程师现场开展维修服务,并于壹周内完成维修服务项目。特殊情况(如:场地限制等),需带走维修的,需提前告知,并征得院方同意。

2、要求更换的所有配件为原设备配套的、全新的、符合质量标准的合格配件。

3、中标方完成维修后,双方依据中标方的询价响应文件和承诺、原设备的性能指标进行验收,乙方应提供故障设备维修检测报告。

4、故障修复后,需提供设备维修检测报告。若因安装调试不当、配件质量等原因导致医疗差错或医疗纠纷,中标方负全责,并承担全部费用。

5、除人为原因损坏外,中标方须对同类故障(含中标方维修更换的配件)提供质保。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维修质保期,质保期≥1年。

6、中标方如因调试不当或配件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的设备相关部件损坏,应负责维修,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7、维修及质保期内,包括所需更换的全部配件、人工、运输等所有费用均由中标方负责,甲方不再另付其它费用。

8、验收合格后,中标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在收到正规发票1个月内付合同款的90%,余款10%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均应加盖公章)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具备的条件并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该行业必备资质,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的供应商;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四、公告时间: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2日。

五、询价响应文件基本格式:详见附件。

六、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和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日18:00点止。

询价时间:待通知

询价地点:待通知

七、联系电话:********280 马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探头 超声诊断仪 眼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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