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等设备招标公告
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等设备招标公告
沭阳县检察院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2年 11月13日
沭阳县检察院就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等设备采购
三、项目简要说明:
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获得工商行政部门颁发有效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2、竞标人须是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3、竞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和诚实商业道德,履约情况良好,保证投标文件资料的真实性。
4、竞标人在资金、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具有自身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条件,有圆满完成本项目的成功经验。
说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五、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网上报名(采取非会员报名)。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2年11月13日—2012年11月19日17时前。
地点:登陆沭阳县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网站(www.syztb.com.cn)进行网上报名,逾时不再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同时在沭阳县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贰佰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2年11月27日15时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招标投标交易市场二楼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到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招标投标交易市场三楼交纳银行缴款单、进账单或电汇凭证(现金、有价证券、银行汇票不予接受,账号见附件)。
九、本次招标相关事项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151*****825 0527—********
2012年11月13日
附件:
开户银行: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
账户名称:沭阳县财政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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