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龙城超限检测站站区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漯河市龙城超限检测站站区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漯河市龙城超限检测站站区修复工程的潜在响应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0年 12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漯采磋商采购-2020-309
2.项目名称:漯河市龙城超限检测站站区修复工程
3.项目概况:龙城超限站位于S325漯嵩线十五里店西K9+200南侧,院内货场现有一条长约120米,宽12米的水泥混凝土路,其余为未硬化路面,路面由于超载车辆频繁出入碾压导致路面出现接缝料损坏、裂缝、板角断裂、破碎板等病害。现对院内路面进行重新施工。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元;
6.最高限价:*******元;
7.采购需求: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内包含的所有内容(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8.质量要求:合格;
9.计划工期:15日历天;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响应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响应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河南”网站(www.xyhn.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前一个小时)。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7日00时00分至2020年12月0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响应人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0日14时30分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同时,响应人应当将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和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备份以U盘的形式,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盖章后,递交至开标现场。
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0年12 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漯河市嵩山路东支与嫩江路交叉口西北角工商联大厦九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代理费收取方式: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2.收取标准:本次采购代理费用依据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的标准计取、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的标准收取。
3.收取金额:20483元
4.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漯河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地 址:漯河市107国道与长江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路北段财富中心C座22楼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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