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新媒体宣传服务 招标公告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新媒体宣传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新媒体宣传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8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X-********1

项目名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新媒体宣传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80000

最高限价(元):580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8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承担厅官网、微信公众号、头条号、抖音号等厅新媒体日常宣传运营更新等工作,开展专题宣传活动策划、协助厅重大活动的宣传与报道、协助新闻发布会召开等工作,开展全省建设领域舆情监测,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0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报名。《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位置:“首页-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http://zfcg.czt.zj.gov.cn/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或点击本公告下方:“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8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0年12月08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委托采购-操作流程(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9W1BtGwBFdiHxlNduoxZ/KeoB1G0BkjoVoiMybA8V)。 4、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获取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上依法提出询问作出答复。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6、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

地 址:省政府二号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870-55127

质疑联系人:朱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6*****8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保俶路206-222号286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鲍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73*****532

质疑联系人:吴思豪

质疑联系方式:136*****00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传真:/

联系人 :倪文良、吴聪瑜

监督投诉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宣传服务 新媒体 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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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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