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公安分局警务楼(基坑支护设计)招标公告

海沧公安分局警务楼(基坑支护设计)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沧公安分局警务楼(基坑支护设计)(项目名称)已由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厦发改投[2012]函1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厦门市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厦门市公安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银盛建筑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 公开 (公开、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海沧公安分局警务楼(基坑支护设计);

2.2. 建设地点:海沧区滨湖北路海沧公安分局大院内;

2.3.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共8600㎡,建筑面积(含地下建筑)不超过14000㎡。建设内容为警务办公楼。其中地下室基坑支护投资额约260万,深度达到5.5米。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26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260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完成基础工程岩土工程设计(基坑支护设计);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 年 /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 ;

2.7. 勘察周期: 20 日历日内完成岩土工程设计(基坑支护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1)建设部核定的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设计专业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综合资质还需具备《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中对应本招标项目专业资质等级所要求的业务成果);(2)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所要求的资信与实力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联合体。(勘察资质类别及等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3.3. 投标人和其拟担任本勘察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1 项类似项目勘察业绩(仅适用于甲级、乙级工程勘察项目)。“类似项目勘察业绩”是指(下同):在招标文件开始出售之日起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报告日期为准)投标人、勘察项目负责人完成的与招标项目同级或以上的工程勘察项目(本工程地下室建筑面积4000㎡,地下室深度达到5.5米);

3.4. 对投标人其他主要勘察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1月13日至2012年11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到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4层C区信息发布大厅)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 (随机抽取法或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银行电汇和银行转账形式提交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元 (¥10000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2 年11月26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 60 分钟开始接收;提交地点为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4层C区信息发布大厅);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丙级岩土工程勘察项目可以中级技术职称证书代替)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勘察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若资质证书中未标明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的,则须单独提供“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其格式见招标文件《通用本》)。若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派员参加,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投标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在场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勘察工程项目等级和勘察费用

8.1. 本勘察设计工程项目的等级为 乙 级 (甲级、乙级或丙级),招标人公布的估算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金额为 / 元,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值以及勘察费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本岩土工程设计(基坑支护设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取,并按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基坑设计费付费标准通知(厦财建【2006】11号)计取。上下浮动幅度为:下浮20%的基础上,岩土工程设计(基坑支护设计)费再下浮15%计取设计费。最终结算费用以实际工程地质情况及工作量进行结算,并以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审核后的费用为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市公安局 ;

地址: 思明区新华路45号 ,邮编: 361003 ;

电话: ****-******* 传真:****-*******

联系人: 小苏 。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银盛建筑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鹭江道98号建行大厦1201室,邮编: 361003 ;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小李,小宗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单位: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政务中心支行;

帐号:****************3。

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 。

招 标 人: (盖章);招标人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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